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 2022 年春季农业生产的通知

鄂州政办电〔2022〕6 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7-01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 2022 年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电视电话 会议精神和全省春季农业生产工作推进会精神,按 照市委、市政府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 就切实做好我市春季农业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 一 ) 种植业。全年计划种植粮食 58.7 万 亩,其中大豆 3.5 万亩,春播计划面积 49.3 万 亩;油料计划种植面积 26.6 万亩,春播面积 3.4 万亩;蔬菜计划种植面积 34 万亩,春播面积 15 万亩。

  ( 二 ) 水产养殖业。全市池塘养殖面积 21 万亩,年繁鱼苗数量 28 亿尾,实现养殖产量 27.1 万吨。

  ( 三 ) 畜牧业。全市出栏生猪 69 万头,能 繁母猪存栏 4.88 万头以上。

  二、工作措施

  ( 一 ) 坚决稳定粮食面积。严格落实粮食安 全党政同责,始终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首要任务 抓紧抓好。聚焦粮食 (大豆) 生产目标,层层分 解任务,把面积落实到村到户到田。推进优质绿 色水稻项目建设,因地制宜恢复双季稻发展,鼓 励发展订单农业,利用丘陵旱地扩大杂粮杂豆种 植,确保应播尽播,种满种足。

  (二) 严格管好在田作物。加强小麦、油菜水肥管理,分类施策。对播期晚、长势弱的小麦, 及时追施速效肥,促进苗情转化升级;对旺长麦 田,要控制肥水,控旺促壮,拔节后期浇水施肥, 防止脱肥转弱;落实油菜“促春发,重防控”重 点措施,早施薹肥。加强清沟理墒,做到“三沟” 畅通,防涝防渍。

  (三)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农业农村、公安、 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联系沟通,畅通绿 色通道,解决农资储备、运输和流通方面的问题。 鼓励农资企业和经销商开展点对点生产配送,确 保种子、化肥、农药、地膜及早进村进户,满足 春耕生产需求。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严打假冒伪 劣、以次充好等行为,杜绝坑农、害农现象发生。

  ( 四 ) 着力优化畜禽养殖。持续抓好生猪稳 产保供,全力打造生猪产业链,切实做好非洲猪 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加快发展现代畜牧种 业,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壮大生猪产 业龙头企业,引导屠宰行业转型升级,深入推进 智慧畜牧赋能建设,重点督查养殖场“智慧兽医” 电子养殖档案填报工作,实现生猪产业“全环节 监管、全链条追溯、全过程管控”目标。

  ( 五 ) 持续加快渔业发展。加快水域滩涂养 殖发证登记。强化苗种繁育环节监管,狠抓水产 良种保供。深入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 “五大行动”,积极开展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 生态养殖示范区创建。推动渔业绿色循环发展,

  稳步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养殖尾水治理。强化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推进水产养殖用投入品整 治,巩固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长效管理成果,打好 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

  (六)统筹推进产业开发。加快粮油、种业、 果蔬、花木、生猪、武昌鱼等六大产业链建设, 重点打造优质稻米 (油菜) 基地,培育粮油加工 龙头;加快花木品种研发、繁育,挖掘苗木花卉 多方式利用价值,推动莲藕、莲子全系列开发; 提升鲜果分选保鲜水平,推进农产品加工业扩规 提质。充分利用网络营销、农超对接、农旅融合 等新模式和新途径,千方百计搞活农产品流通。

  ( 七 ) 全面强化科技支撑。因地制宜推广一 批抗性好、产量高、质量优的主推粮食作物品种, 着力抓好“水稻+”系列绿色高质高效种植模式 集成示范,协调推进 2 万亩标准化示范点建设。 积极推广水稻侧深施肥、种肥同播等高效施肥技术,加强农业病虫害统防统治,力争主要农作物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 96%以上,主要农作 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4%以上,农作物 秸秆综合利用率达 95%以上。

  三、保障措施

  ( 一 )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农业生产工作,把稳定粮食生产作为“三农”工作头 等任务,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出台过硬措施,广泛动员发动,严防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确保良田粮用,高质量完成春季农业生产各项任 务。

  (二) 加强部门协作。气象、应急管理、水 利等部门要密切会商研判,强化统筹协调,成立 工作专班,精心组织实施,确保重点工作落在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通力协 作,合力推进春季农业生产有序开展。

  ( 三 ) 加强政策支持。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及动物防疫等 强农惠农政策,统筹做好开展代耕代种、代管代收、统防统治等社会化服务,加大农业项目争取 力度,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协调推进金融支农工 作,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提升农民生产积极性。

  附件:鄂州市 2022 年农业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表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年 3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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