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鄂州政办发〔2022〕5 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9-14 语音:播放

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 组织实施。
  鄂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立健全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 济体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 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 (国发〔2021〕 4 号) 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  (鄂政发〔2021〕25号) 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 )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 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 讲话精神,锚定“武鄂同城、城乡融合”发展定 位,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全方位全过程推 行绿色规划、绿色设计、绿色投资、绿色建设、 绿色生产、绿色流通、绿色生活、绿色消费,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加快建立健全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推动“两区一枢纽” 建设,构建“一核两极多点支撑”发展格局。
  (二) 总体目标
  到 2025 年,产业结构、能源消费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显著优化,绿色产业规模明显提升,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全面完成省政府关于能源消费强度、碳排放强度下降和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任务,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生产体系、流通体系、消费体系初步形成。到 2035年,绿色发展 内生动力显著增强,绿色产业规模迈上新台阶,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碳排放达峰后稳中 有降,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江南田园城市目标基本实现。
  二、主要任务
  ( 一 )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生产体系
  1.实施工业绿色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持续推进落后产能淘汰,加快推动重点行业低碳化、绿色化改造。开展钢铁和电力行业碳达峰行动。对“双有双超”、高耗能、涉有毒有害物质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完善“散乱污”企业监管制度,分类实施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加强工业生产过程  中危险废物管理,到 2025 年,工业固体废弃物  综合利用率达到 90%。 (责任单位: 市经信局、  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区人民政府,葛店  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以下任务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区人民政府,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  管委会,下文不再列出 )
  2.构建农业绿色发展体系。加快建设现代种 业新城,支持国家级武昌鱼原种基地、杂交水稻 国家重点实验室鄂州基地做大做强,培育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80 家以上。提高农药包装、蔬 菜废弃物和农膜回收处置能力,实现畜禽养殖废 弃物资源化利用全覆盖,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 用率。开展化肥农药减施增效行动,推行种养结合等节肥节药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全面推行林长制、河湖长制,落实长江“十年禁渔” 。支持鄂城区临空创汇农业示范区、华容区数字乡村示范区、梁子湖区乡村振兴引领区建设。创新“农业+旅游”“科技+旅游”模式,打造乡村休闲 游示范村 20 个,省级、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100 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
  3.提高服务业绿色发展质量。促进商贸企业 绿色升级,培育一批绿色流通主体。有序发展出行、住宿等领域共享经济。推广一批绿色商场、 绿色餐厅等示范单位。推动汽修、装修装饰等行业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辅材料。推进酒(饭) 店不提供一次性塑料用品、不可降解塑料袋和一次性餐具。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旅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
  4.培育壮大绿色环保产业。加快发展光电子信息、智能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跨 境电商、航空物流等环境友好型产业,培育一批 “专精特新”企业。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合同节水管理、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等模式和以环境治 理效果为导向的环境托管服务,鼓励采用“环境 修复+开发建设”模式对工业污染地块进行治理。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 市经信局、市水利局)
  5.实施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和建设。推进省 级以上开发区全面实施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能 源梯级利用、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 置。促进开发区 (园区) 建设与城镇建设有机衔 接,推动开发区 (园区) 与临近城镇共建共享基 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实施鄂城区独立工矿区 改造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
  6.打造重点行业绿色供应链。鼓励钢铁、建 材、医药、电子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逐 步禁用不可降解塑料包装用品,减少电商快件二 次包装,推广可循环包装产品。选择 2? 3 家商贸 企业开展绿色供应链试点,探索建立流通领域绿 色供应链制度体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经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临空物流中心)
  (二)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流通体系
  7.打造绿色物流。推进铁公水空一体化多式 集疏运体系和鄂州花湖机场高铁联运枢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电商物流、智慧物流、港口物流、 冷链物流。在公交、环卫、出租、邮政、物流等 领域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 。加快完善充换电设 施、港口岸电等配套设施建设。支持物流企业对物流设施开展智能化改造和升级,建设智能储物柜、智慧回收站等设施。加快鄂州花湖机场智慧物流建设,打造国际国内一流航空货运枢纽。(责 任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 市发改委,市临空物流中心,市邮政管理局)
  8.加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推进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两网融合”,完善“点站场”三 级回收体系。加强光伏组建、废旧动力蓄电池等 新品种废弃物综合利用。以供销社系统和民营重 点回收企业为主体,构建覆盖城乡的废旧家电、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网络。鼓励发展“互联网+回收”、第三方“逆向物流”等新型回收模式。(责 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城管委、市供销社、市经信局)
  9.建立绿色贸易体系。大力发展高质量、高附加值的绿色产品贸易,全力推动我市龙头企业 提升出口质量、扩大出口规模,积极承接国际和 沿海地区大型加工贸易企业转移落户。支持机电企业开展自主品牌国际标准认定、质量认证、商标注册、国外专利申请。实施外贸综合服务全覆盖工程,申报设立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  (责任 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 三 ) 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消费体系
  10.扩大绿色消费规模。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公共民生设施项目优先采购利用绿色技术的产品,将绿色采购制度逐步扩展至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开展餐 饮行业绿色账户积分激励机制试点。支持有条件 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在显 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  (责任单位:市 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府国资委)
  11.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全面推行“光盘行动”。深入推进绿色家庭、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出行和绿色建筑等创建行 动。强化塑料污染全链条管理。完善城乡生活垃 圾全程分类体系,推进农村垃圾“分类收集、定 点投放、回收利用、末端处置”运行体系建设, 到 2025 年基本建成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强化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到 2025 年电商快件基 本实现不再二次包装。依托“15 分钟生活圈”建 设,打造品质宜人的慢行空间,提升交通系统智 能化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 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局、市交 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市妇联)
  ( 四 ) 加快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12.完善绿色低碳能源体系。严格能耗双控制度,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商业、农业 和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用能单位能效提升。推 动鄂州电厂进行灵活性改造,大力发展光伏等新 能源。实施城乡配电网建设和智能升级计划,推 进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实施“气化乡镇”,推进 全域普及天然气建设。 (责任单位: 市发改委、 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13.提升城镇环境基础设施效能。持续推进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提质增效,逐步消除城市污水管网空白区。推行“厂网一体化”建设管理。推 进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置,因地制宜开展再生 水资源化利用。到 2025 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 95%以上,农村污水收集处理实现全覆盖。 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置、资源化利 用,推动一般工业固废与生活垃圾协同处置,到 2025 年,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达到 100%。健 全全域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和利用体系, 推进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水利 局、市城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
  14.推进交通技术设施绿色化建设。推进三江港打造绿色港口,鄂州花湖机场打造绿色机场。鼓励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再生骨料、路基路面材料、市政工程构配件等新型建材。加大工程建 设中废弃资源综合利用力度,推动废旧路面、沥青、疏浚土等材料以及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委)
  15.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合理确定开发强度,鼓励城市留白增绿,积极创建“美丽城市”试点。加快建设开放共享、多彩可及的高品质生态空间,实施城市更 新行动,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全面落实公民生态 文明意识提升行动计划。全面发展绿色建筑,新建建筑 100%实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建筑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达到 50%以上。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体系,建立健全人居 环境整治后续运行管护机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 五 ) 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16.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做强鄂州精密 测量创新中心、华中科技大学鄂州工研院、东湖 高新科技创意城、光谷联合科技城、临空经济区 产业孵化基地等国家、省级创新创业平台。打造 “葛店?华容 (三江港) ?鄂城?临空经济区?花湖 机场”横向沿江产业科技创新带和“葛店-红莲湖-梧桐湖”纵向生态科技创新带。通过“揭榜挂帅”模式,攻克产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持续提升区域自主创新能力。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17.加速绿色科技成果转化。围绕“光芯屏 端网”产业生态,跟踪前沿领域,实施一批重大 科技项目。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加快推动万度光能、中部医疗、深紫科技等科技项目产业化。 严格执行绿色技术推广目录,加快推广应用先进 成熟技术。  (责任单位: 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
  ( 六 ) 完善政策支撑体系
  18.强化政策支撑。完善促进绿色设计、强化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污染治理、推动绿色产业发展、扩大绿色消 费、实行环境信息公开、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的 制度体系,强化节能环保监察执法,加强行政执 法机关与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配合。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机制。 (责任单位:市生 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市法院、市检察院)
  19.健全绿色收费价格机制。改善城镇污水处理费动态调整机制,探索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 理农户付费制度。探索建立有利于促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的收费机制。建 立完善有利于节能、节水、节气的价格机制,全面实行超定额用水、用电、用气累进加价。  (责 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城 管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各区人民政府, 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
  20.加大财税扶持力度。积极争取中省预算 内资金、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等,支 持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绿色环保产业发 展、绿色建筑、能源高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 环境污染治理等。落实好促进环境保护和污染防 治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 改委、市税务局)
  21.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实施生态价值工程,推进生态价值实现机制市场化运行。引导激励金 融机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创新生态金融产 品,支持绿色生产、绿色消费。加快发展绿色农业保险、清洁能源保险、绿色工业保险、环保责 任险等险种。 (责任单位: 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
  22.完善绿色低碳标准认证体系和统计监测 制度。鼓励推行各类涉及环境治理的绿色认证制度。加强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统计监测。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
  23.培育绿色交易市场机制。积极参与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做好用能权交易和碳排放权交 易、电力交易等之间的衔接。深化排污权、碳排 放权、用水权交易改革。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
  各地各单位要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目标、细化任务,提出具体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市发改委要强化统筹协调和 督促指导。各相关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 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全市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显著成就,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负面典型, 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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