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19年第四期)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9-12-31 语音:播放

  2019年9月19日至10月25日 ,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抽检计划,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分别对 鄂州葛店吴鸽外家酒店的圆盘、鄂州市葛店鱼湘情餐馆的方盘、砂锅、干锅、鄂州市葛店口味湘餐馆的汤碗、扇形盘、花边盘、不锈钢盘、鄂州市葛店刘大小吃店的肉盘、青菜盘、砂锅、鄂州市葛店简朴寨酒店的小圆盘、圆盘、鱼盘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验。2019年9月27日和10月22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认定上述当事人所使用餐具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19年9月19日至10月25日,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对 鄂州葛店吴鸽外家酒店的圆盘(抽样单编号2019S3175)、鄂州市葛店鱼湘情餐馆的方盘(抽样单编号2019S2860)、干锅(抽样单编号2019S2861)、砂锅(抽样单编号2019S2863)、鄂州市葛店口味湘餐馆的汤碗(抽样单编号2019S3177)、扇形盘(抽样单编号2019S3178)、花边盘(抽样单编号2019S3179)、不锈钢盘(抽样单编号2019S3180)、鄂州市葛店刘大小吃店的肉盘(抽样单编号2019S2859)、青菜盘(抽样单编号2019S2856)、砂锅(抽样单编号2019S2858)、鄂州市葛店简朴寨酒店的小圆盘(抽样单编号2019S2854)、圆盘(抽样单编号2019S2852)、鱼盘(抽样单编号2019S2853)的消毒情况进行抽样检验。2019年9月27日和10月22日,鄂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出具检验报告认定上述当事人所使用餐具的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

  经查,鄂州葛店吴鸽外家酒店、鄂州市葛店鱼湘情餐馆、鄂州市葛店口味湘餐馆、鄂州市葛店刘大小吃店、鄂州市葛店简朴寨酒店的餐具使用前消毒不合格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上述当事人的违法事实,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葛店分局决定责令上述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上述当事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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