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2018年第二季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情况及消费提示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8-11-09 语音:播放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工商局于2018年二季度对流通领域服装鞋帽、小家电及移动电源类商品质量进行了“靶向式”抽查检验,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一、基本情况

  从抽检结果来看:服装鞋帽类商品中,服装商品主要是标识不合格;童装商品主要是纤维含量及标识不合格。小家电商品主要是电源端骚扰电压不合格。移动电源商品主要是容量不合格。

  详见不合格商品名单(附件)。

  二、消费提示

  对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我局已责令受检单位停止销售,并依法组织查处,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有继续销售名单中不合格商品的,可拨打12315电话举报。为消除和减少不合格商品的危害,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特做如下提示:

  (一)购买纺织品、小家电及移动电源等商品最好到正规的超市和卖场,购买时要注意标识齐全,并索要发票。标识标注应包含厂名厂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纤维含量、洗涤维护方法、执行标准、安全类别等方面重要信息,尽量不要选购标识内容不全的产品。婴幼儿纺织品标识还必须标注“A类、婴幼儿用品”字样。小家电还必须有“3C”标志等等。对于产品质量有疑惑或是销售商以使用新材料、新工艺为卖点的产品,消费者可咨询相关检验机构,以防上当受骗;

  (二)选购时拆开包装袋,一无霉味、油味、鱼腥味、芳香烃气味等异味,二无刺眼的感觉,说明无甲醛或含量很少;

  (三)购买时应仔细检查产品的基本功能,并货比三家,不要贪图便宜。尤其是一些家用小电器产品,一定注意检查产品的信息,比如生产厂家、联系方式等。

  (四)同时,在购买后的一段时间内,要保存好有关商品的所有凭证,包括购买票据、服装吊牌、“三包”凭证等,其不仅可用于指导商品维护,还可以在出现质量纠纷时作为维权的重要凭据。

  注:新闻媒体在刊登相关信息时应确保商品信息完整、准确,不得以“靶向式”抽检发现的不合格商品信息描述抽检区域流通领域同类商品质量的整体状况。

 

  鄂州市工商局

  2018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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