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鄂州市委关于省委第七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09-30 语音:播放

  省委第七巡视组于2019年8月9日至10月15日对鄂州市委开展了常规巡视,于2020年4月15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市委把做好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提高站位抓整改、压实责任抓整改、逐一对照抓整改、举一反三抓整改、整体联动抓整改、监督执纪抓整改”的工作要求,做到“件件要落实,事事有回音”。经过四个月的集中整改,我市巡视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对照《2019年巡视鄂州市委反馈问题汇总表》,共计106项问题,申请销号91项,整改完成率85.8%。

  一、党的领导较为弱化,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发挥方面

  (一)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召开市委七届十次全会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部署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疾控体系改革和公卫体系建设、疫后重振和高质量发展。组织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常委会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新发展阶段、新发展格局、新发展动能、新发展活力、对外开放新优势、社会发展新局面的丰富内涵,推动“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谋划“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规划,大力发展“三精农业”,着力打造“沿江、沿湖、沿山”美丽乡村示范带,统筹推进“四个三”重大生态工程和“五清一改”村庄清洁行动,持续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印发《鄂州市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实施方案(2019-2020年)》,基本完成规模以上河湖划界成果上图工作;将小微水体纳入河湖长制管理,明确“一长两员”(河湖长、保洁员、监督员);研发河湖长制APP,加强监督管理。坚持以第一力度推进“头号工程”,鄂州机场项目开工前置要件获批,机场土石方工程已经完成,场道工程、分拣中心、航站楼、综合楼正在抓紧施工;燕矶长江大桥开标,鄂州机场高速开工;核减项目用地征前程序全部到位;安置小区一期房屋基本分配到位,燕矶、杨叶安置点二期土地交付使用。坚持民生优先,编制《鄂州市城乡中小学布局规划(2019—2035年)》,大幅增加城区中小学和公办幼儿园学位数;2020年计划投入2.09亿元,推动公共文化事业发展;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9月份开工;扎实推进“40工程”,惠及中心城区33个社区。纵深掘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社会治安环境明显改善,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

  (二)关于“践行新发展理念有偏差”问题。坚持以“六重”推动“六保”,以“六保”促进“六稳”。分批组织重大项目集中开工,积极申报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围绕“十四五”规划谋划项目,支撑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抢抓中央支持湖北一揽子政策机遇,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鄂钢打造国内首个搭载5G应用的智能钢厂,科贝科技等14家企业获评省级“隐形冠军”。推动光电信息产业实现集群式发展,打造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发展高技术检验检测产业,培育深紫外核心芯片、锐世科技PET-CT等高端医疗器械产品。申报空港综合保税区,推进鄂州机场核心功能区纳入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推进外贸综合服务全覆盖,引导企业利用线上展会拓展客户。葛店中部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入选2020年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增补名单。严格落实工程项目决策程序,加强项目论证;压实监管责任,对工程项目决策、审批、建设等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监管,提高项目资金利用效率。

  (三)关于“推进三大攻坚战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全力打好防范化解风险攻坚战。主动公开2019年度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情况,安排预算资金偿还到期债务;2020年公用经费压减8%,其它项目支出压减30%;依法化解重点企业债务和非法集资案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一案一策”化解历史遗留涉房问题;开展工程款拖欠专项整治行动,督促开发企业优先拨付工程款。二是全力打好脱贫攻坚战。培育省级扶贫龙头企业,支持贫困村发展扶贫产业;开展农村合作社清理,引导空壳合作社自愿注销,依法惩处骗取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合作社;将华容镇亮化工程、犬类留检中心项目退出扶贫项目库。三是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三峡后续工作长江中下游影响处理湖北鄂州段一期河道整治工程”问题,完成施工现场开挖土方和建筑材料清理;开展黑臭水体防反弹行动,强化“拆、堵、关、停、限、治、补”攻坚措施;开展城市建成区内水体再排查,湖泊监测频次由每半年一次调至每季度一次;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进一步提升污水处理效率和效益;重点企业主要排放口基本实现超低排放,露天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明显。

  (四)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坚决落实‘三重一大’制度。印发《市委常委会会议议事和决策规则》、《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今年4月以来,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研究了鄂州机场建设、三江港区域综合开发、全国文明城市创建、5G产业发展、鄂州空港综合保税区申报等一批“三重一大”事项。二是高位推进“三城一化”建设。结合机构改革,完成“八大新区”撤并及职能整合优化工作;全面启动临空经济区五横六纵路网,跟踪洽谈一批产业项目,积极引进一批专业人才;推进梁子湖国家级示范湖泊创建,环湖绿道主线路基年内完工;顺应光谷科创大走廊东扩,支持中科院沼山基地等一批大科学装置建设。鄂州固话区号由0711到027并网升位,武汉地铁11号线葛店段全线贯通。实施政务环境“十大提升行动”,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完成“政治生态画像信息系统”应用开发,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动态评估。实施第二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集中讲政治课、廉洁课、纪法课,开展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组织纪法知识测试。深入开展政治监督试点,探索建立14项同级监督制度。严肃查处脱贫攻坚、环境保护、营商环境等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

  二、党的建设缺失,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方面

  (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权。召开全市宣传工作会议,部署推进意识形态工作。组织两次专题督查,检查上半年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和巡视整改情况。相关责任单位安排班子成员分管意识形态工作,补开了专题会议,补学了“漏学”内容。将网评员队伍建设、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工作群管理情况,纳入市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对全市政务网站、新闻网站进行网络安全监测,升级安全防护措施。开展重点监管场所和民间信仰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关停拆除2处场所。对私设宗教聚会点情况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反邪教工作协调机制,开展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六)关于“基层组织建设不够扎实”问题。一是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召开市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就党建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印发《关于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将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纳入各单位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实行党内组织生活风险清单化管理,对不严不实问题进行提醒纠正。督促相关责任单位重新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并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推动责任延伸落地。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定期召开党委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督促相关责任人按要求转接党组织关系。四是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对党员隐瞒身份、组织关系接转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整改。

  (七)关于“作风建设不够严格”问题。一是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六条意见。市机关事务中心组织开展办公用房相关政策教育培训,市财政局组织“三公经费”专项检查,办公用房超标、财务管理违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二是持续纠治形式主义问题。制定《鄂州市贯彻落实<湖北省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清单》,每季度对各地各单位发文、开会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定期通报。开展电子公文交换系统专项检查,杜绝无编号文件传输。三是整治懒政怠政问题。出台《12345热线管理办法》和《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每月统计分析反映件办理情况,每季度公开通报。就“名门世家小区门前拆违扬尘污染”问题,对相关接线人员进行了处理。相关企业三宗地块均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弘扬“店小二”精神,在全省率先开展营商环境试评价。聚焦营商环境,举办2020年作风建设电视问效活动。

  三、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管党治党较为宽松软方面

  (八)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对标抓好贯彻落实。召开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市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工作要点》、《市委2020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市委常委会会议定期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听取市纪委监委工作汇报。召开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听取部分地方和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二是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市委分管负责同志同相关单位“一把手”谈心谈话,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监督。市委政法委开展教育整顿行动,市交通局开展专项督查,市教育局召开教育警示大会,市卫健委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市水利局开展督办检查和暗访。

  (九)关于“监督责任履行不够充分”问题。一是加强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全部挂牌。制定《2020年鄂州市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方案》,核增反腐倡廉廉政教育中心事业编制和市委巡察办行政编制。二是从严执纪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落实降低工资待遇等相关处分执行事项。坚持“严”的主基调,对涉疫情案件和扶贫领域追责问责案件实行提级审核。

  (十)关于“巡察利剑作用发挥不够”问题。一是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市委巡察工作汇报,研究2020年市委巡察工作要点、市委第七轮巡察等重点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委巡察情况汇报制度落实工作的意见》,修订完善《市委巡察反馈工作暂行办法》。二是着力提升巡察质效。全面贯彻“六围绕一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部署开展七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民政和水利部门联动巡察、禁捕退捕专项巡察。深化村级巡察,对贫困村、党建薄弱村开展常规巡察加重点回访督查,对城中村、重点村巡察时间保持在2周及以上。制定《巡察报告问题底稿工作操作规程》,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教育培训和巡察报告的会审修改、“一对一”指导把关。三是及时开展回访督查。完成七届市委第三、四、五、六轮巡察单位整改情况的回访督查,实现前期巡察整改情况回访督查全覆盖。制定《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审核暂行办法》,规范反馈问题整改销号管理工作。四是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巡察组专职副组长已配备到位,并增设巡察组专职组长。制定三项制度,加强巡察组长库建设、专职化组长配备和巡察干部考核评价管理。全面清查前期巡察信息录入工作,及时同步更新相关信息。

  四、违规违纪问题较为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重大廉政风险方面

  (十一)关于“土地领域违规”问题。一是整改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问题。共涉及5宗地块,经市财政局反复核实,有4宗地块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规定,1宗地块土地出让金返还款全额退还至市级国库。二是整改欠收土地出让金问题。共涉及5家企业欠缴土地出让金,2家已追缴完成,1家拟由其母公司补缴,另2家正通过法律程序追缴。三是整改扩大范围支出土地出让金问题。考虑城投融资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事实和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包括征地拆迁补偿、城市建设支出,通过土地基金预算安排化解隐性债务。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防范此类问题发生。四是整改违法用地问题。分农村宅基地、道路用地、省级重点工程、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公共设施及水工建筑用地、设施农用地、其他用地等8类,逐宗到现场核查,到业内收集和比对资料,按要求整改落实。

  (十二)关于“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问题频发”问题。一是整改违规招投标问题。对2家相关单位进行立案调查,并处以行政罚款。对未出具环评报告即开工建设行为,已约谈相关责任人,责令时任项目法人代表书面检查。二是整改未批先建问题。涉及未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全部整改到位。武四湖大桥工程变更设计增加的投资资金,在结算时已扣减。三是整改违规分包层层压价从中获利问题。对相关企业下达《建设行政处罚决定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行政罚款。对企业违法获利问题,相关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已予以扣除。四是整改违规采购问题。相关工程项目已补办前期相关批复手续。联合湖北省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对本项目的投标文件和评委评分重新进行复核,未发现违法串标行为。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存在重大漏洞”问题。2018年底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在2019年初全部足额缴库。收回财政借出资金,相关不动产正在挂牌拍卖。起草《鄂州市市直预备费管理办法》,严控预算调整、追加和调剂事项。启动预算绩效评价机制,对所有预算项目进行事前绩效目标评审、事中绩效运行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收回相关市直部门项目资金,督促自查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将供货方让利资金按财务管理程序入账。督促相关单位收回出租资产租金欠款,通过拍卖和招租形式积极盘活沉淀资产。出台了《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企业资产租赁管理暂行办法》、《鄂州市政府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等文件,建章立制、强化监管。跟踪德贷项目仲裁情况,择期网上开庭。收回为企业融资担保垫付利息款项。

  五、党管干部不够严格,选人用人不够规范方面

  (十四)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不足”问题。印发《鄂州市大力发现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行动方案》,从优秀年轻干部名单库提拔、重用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优化了领导班子结构;研究确定正处级、副处级和正科级优秀年轻干部名单,建立电子成长档案进行跟踪管理;组织选派年轻干部交流挂职。全面完成4个街道转隶鄂城区、4个乡镇转隶临空经济区的相关工作,相关人员转隶到位。进一步理顺了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

  (十五)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不够严格”问题。市委组织部全面梳理2016年以来“凡提必审”、“凡提必查”和受处理处分干部后续使用等情况,查找问题并整改到位。规范任职文件报签手续,严把“凡提四必”关。组织对受处理处分干部进行回访教育和影响期满考核。组织学习《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严禁此类问题发生。

  (十六)关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不够严格”问题。市委组织部对漏报比例较高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深刻剖析原因,认真整改落实。组织市管县级干部集中填报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实行组织告诫和家属提醒,做到“四先”(先学习“两项法规”,先询问家庭成员,先核对证件资料,先查核投资经商情况)。开展因私出国(境)问题专项治理,80个地方(单位)完成干部信息备案,市管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收缴完毕。违规多占政策性住房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鄂州市委将按照省委巡视回访督查要求,坚持目标不变、尺度不松,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坚持上下联动、常抓不懈,推动问题清零见底、长效机制建立、政治生态改善,以高质量整改促进鄂州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711-3830907;027-60830907

  邮政信箱:鄂州市滨湖北路特1号中共鄂州市委办公室

  邮政编码:43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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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鄂州市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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