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杨定胜等同志审计公告(2020年1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09-10 语音:播放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以及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即日起,市审计局将派出审计组分别对杨定胜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饶维桥同志任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常务副校长(副院长);叶祥明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万福尧同志任市中心医院党委书记;刘维平同志任长港镇党委书记、阮新安同志任长港镇镇长;李怀明同志任杜山镇党委书记、潘延海同志任杜山镇镇长;袁立志同志任段店镇党委书记、万雄同志任段店镇镇长;高爱民同志任沼山镇党委书记、熊新华同志任沼山镇镇长;高建雄同志任太和镇党委书记、黄文胜同志任太和镇镇长;范爱国同志任涂家垴镇党委书记、丁辉同志任涂家垴镇镇长期间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推动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管理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防控重大经济风险等有关经济活动应当履行的职责情况,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广大干部群众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有任何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直接向审计组反映,也可以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反映,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027-60229186

  联系地址:明塘路73号(市审计局二楼)

  鄂州市审计局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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