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公告(2021年11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10-13 语音:播放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根据《审计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和市委审计委员会的部署以及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即日起,市审计局将派出审计组对熊新阳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广大干部群众对这次经济责任审计,有任何需要反映的相关情况和意见,可在审计期间直接向审计组反映,也可以向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反映,并欢迎对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联 系 电 话 :027-60229086  联 系 地 址 :明塘路73号(市审计局二楼)

 

  鄂州市审计局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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