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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组来我市开展专题调研本网讯(通讯员郭玥彤、张晓颖)4月16日,省高级人民法院调研组来我市开展专题调研,重点督导鄂州两级法院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地考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推进情况。 调研座谈会上,鄂州两级法院相关负责人汇报了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部门通报全省专项治理整体开展情况,并围绕专项治理重点事项及注意要点,与我市法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交流,共商优化营商环境司法保障举措。 调研组充分肯定我市前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对下一步纵深推进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思想认识要深刻,专项治理是落实省委、省纪委部署的重要政治任务,是规范司法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的内在需求,更是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举措。问题排查要更深入,实现两级法院涉企案件排查全覆盖,坚持自查自纠与上级督导相结合,确保问题清仓见底。长效建设要更有力,以重点领域治理为切入点,补齐工作短板,推动审判管理、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拓展延伸要更主动,总结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工作经验,打造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特色品牌。 座谈会后,调研组前往鄂城区人民法院樊口人民法庭实地调研,详细了解法庭建设运行情况,鼓励基层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耕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全力维护辖区和谐稳定,积极争创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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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一案例入选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本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奕晨 通讯员饶平)4月2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2025年度全省法院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的一起“武昌鱼”字号侵权纠纷案成功入选,为地域特色品牌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树立典型。 本案中,我市某公司于1997年注册成立,深耕食品工贸领域,注册的“武昌鱼”商标先后获评省、市著名商标,“武昌鱼”字号被列入我市首批企业名称保护字号,在省内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较高。2022年,湖北某食品公司在同一辖区登记注册,未经授权擅自使用“武昌鱼”字号,其经营范围与该集团公司高度重合,易引发公众混淆。 事发后,经鄂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裁决、鄂城区人民政府复议维持,涉事公司仍不服并提起诉讼,一审华容区人民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该公司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涉事公司违反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八项、第十七条及《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二十七条之规定,遂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武昌鱼”本为通用名称,但若经某一企业长期持续使用、品牌培育,积累了深厚商业价值与公众认知度,形成区别于通用名称的“第二含义”,则该企业在先字号权利依法受法律保护。法律明确,即便取得商标授权,也不能成为侵害他人在先字号权利、实施不正当竞争的合法抗辩理由,此举清晰厘清了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法律边界。 此案的审理与入选,是鄂州法院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生动实践。通过依法规制“搭便车”仿冒侵权行为,既有力保护了地方特色品牌合法权益,也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秩序,更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守护地域品牌价值提供了坚实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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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2025年度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工作顺利完成本网讯(全媒体记者王奕晨 通讯员胡振军)为强化全市公证行业监管力度,提升公证服务质效和社会公信力,4月16日,市司法局举行2025年度公证机构和公证员考核工作会议,对市公证处及全体公证员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市公证处全体公证员及工作人员参加。 考核会上,考核组传达学习省、市关于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度考核工作要求及相关政策文件,详细解读考核内容、标准、程序及工作纪律。随后,通过听取公证处负责人工作汇报、公证员个人述职及组织开展民主评议等方式,对市公证处2025年度工作及公证员执业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检查。考核组现场反馈发现的问题,要求市公证处迅速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落实。 会议对市公证处2025年度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考核工作政治属性,将年度考核作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具体行动,确保考出成绩、查出问题、找准方向。严格把控考核标准、规范考核程序、严肃考核纪律,保障考核全过程客观公正。扎实做好考核整改工作,自觉接受市司法局监管,确保工作方向不偏、效能不减。以党建引领公证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共促。围绕“立好公心、树好公信、解好公需”,在建机制、抓质量、优队伍、重创新等方面持续发力,推进公证信息化建设,全面提升公证服务水平,为公证行业高质量发展筑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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