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5种药品纳入我市特殊药品医保支付管理

日期:2020-07-03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张志奇、王鑫)笔者昨从市医保局获悉,为切实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负担,保障参保患者用药,方便群众购药,自6月17日起,我市将艾塞那肽等治疗糖尿病的85种乙类药品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

  纳入管理的85种药品中,有83种凭特殊药品责任医师开具的处方,参保患者可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或定点零售药店购买;另外2种药品不宜在药店销售,仅限由特殊药品定点医疗机构配备和使用。患者购买85种药品产生的费用,按规定由患者先行自付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再分别按55%、75%、85%的比例报销。与住院用药相比,患者不用缴起付费用,不需支付床位费等诊疗费用,既减轻了患者医疗费用负担,也节约了医保基金支出。
  据了解,本次纳入特殊药品管理的85种药品,其中76种属国家谈判药品,医保支付标准按国家统一标准执行,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国家标准;另外9种药品属于2019年国家谈判未能续约成功,但原来已纳入湖北省特殊药品范围的药品,为保证患者用药的连续性,本次继续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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