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会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日期:2019-10-11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 周启江、李立刚)10月10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四好农村路”建设推进会,通报今年元至三季度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部署四季度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朱进出席会议,市公路局党委书记姜俊涛、市公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余子霖等出席会议。

  朱进强调,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各区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使命担当,坚守质量安全底线。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主体责任意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全面推行质量终身责任制。各区交通运输局要从工作部署、前期工作、过程管控、检查验收等方面,全方位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的监督管理。同时,各区交通运输局要加快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进度,确保“千灯万带”工程10月底完工,其余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在11月底全部完工。

  朱进要求,要严格做好农村公路项目质量关键环节管控,重点把好项目设计、项目开工、项目公示、技术交底、材料验收、项目验收、质量考核、信用评价等“八大关”,努力打造农村公路阳光工程、廉政工程。

  朱进最后要求,要严格建设过程监管。各区要按照新改建农村公路“三同时”制度要求,同步实施安防工程与主体工程一并验收,加大路基防护工程实施力度,保证路基排水、路肩等设施齐全,减少雨水冲刷对路基的损害,努力提升农村公路安全保障水平和质量耐久性。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从计划、施工、质检、验收等各个环节进一步强化工程质量监管,确保混凝土生产质量,改进现场施工工艺,全面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八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做到施工监管全覆盖、质量检查全覆盖。

  姜俊涛在会上强调,要严格“四好农村路”工程检查验收。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完工后,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交(竣)工验收。各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管理权限进一步强化农村公路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对发现质量缺陷问题要及时督办有关单位整改到位。负责组织验收并及时将验收结果报市交通运输局主管部门备案。

  姜俊涛要求,要严格质量责任追究。各区要建立健全约谈挂牌督办制度,对发现问题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严格的质量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农村公路建设从业单位信誉考核和“黑名单”制度,对问题项目的施工单位进行严厉处理。对不合格项目督促限时整改,采取通报、约谈、扣减计划指标等举措,进一步加大奖惩力度,确保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质量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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