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熊秀)近日,鄂州市邮政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邮件快件包装管理办法》,对我市一家寄递企业开出罚单,因该企业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快递包装物环保要求,被给予生态环保行政处罚。这是我市在邮政快递业生态环保问题方面,作出的第一例行政处罚。
为推动邮政行业高质量发展,市邮政管理局积极做好全市邮政业生态环保方面的法律宣传。同时,开展行业生态环保专项检查,督导寄递企业,落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推动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在检查中发现,一家寄递企业未履行生态环保义务,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快递包装物环保要求,导致该公司快件包装物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该行为涉嫌违法。
经过调查取证,证实了该企业未向协议用户书面告知包装物环保要求的违法实事成立,市邮政管理局责令该企业立即整改,并罚款4000元。
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加强行业生态环保监督检查,督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让快递包装绿色治理、行业生态环保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全市邮政快递行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