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兑现!鄂州市对14家单位奖励71万元

信息来源:市发改委 日期:2022-11-23 语音:播放

  本网讯 近日,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领导小组的意见,联合市财政局向14家单位兑付资金71万元,奖励他们参加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取得优异成绩。至此,鄂州市已连续两年对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进行资金奖励。

  受奖的单位及成绩包括:市行政审批局牵头的“政务服务”指标全省排名第2;市住建局牵头指导、市安泰天然气公司具体填报的二级指标“获得用气”全省排名第1;市经信局牵头指导、鄂州供电公司具体填报的“获得电力”指标全省排名第3;市发改委牵头的2个二级指标“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全省排名均为第1;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的“人才流动便利度”,市文旅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牵头的“基本公共服务群众满意度”,市生态环境局牵头的“蓝天碧水净土森林覆盖指数”,市交通局牵头的“综合立体交通指数”等4个二级指标全省排名前3。 

  2022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尚在进行,根据鄂州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通知要求,希望受激励的单位再接再厉,再添举措巩固和提升在全省的领先地位,不断增强市场主体和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排名落后的单位要对标国内省内一流迅速全面自查自纠,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工作中短板和不足;排名居中游的单位,要对标一流努力创先争优,为全市营商环境整体水平进入全省第一方阵作出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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