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级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9-18 语音:播放

  本网讯(通讯员邱依文)9月7日至8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旗出席活动,省、市人大代表应邀到场见证。鄂城区人民法院、华容区人民法院、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同步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廖某某与高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被执行人高某某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且长期下落不明。华容区人民法院在前期调查摸排中得知高某某下落,于9月7日上午将其拘传到院。高某某慑于执行威慑力,迅速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并将5万元案款当场履行完毕,一桩历时3年的执行积案得以化解。
  申请执行人毛某某等与被执行人查某某、陈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查某某、陈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9月8日,梁子湖区人民法院将二人拘传至法院,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4.8万元执行款当场履行完毕,兑现了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
  某家电经营公司因拖欠员工工资43万元,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该公司还需腾退2100平方米房屋。执行中,鄂城区人民法院查明被执行人在城区的3个门店自2022年11月开始一直处于停业状态。由于涉及职工权益,经多次协调,被执行人承诺优先保障职工权益,以“以物抵债”方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并配合法院腾退。9月7日,鄂城区人民法院组织执行干警到场,对卖场内的物品逐一清点、登记、造册,一天内将2100平方米门店腾退完毕,15名职工43万元工资全部执行到位。
  申请执行人鄂州农村商业银行与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鄂州农村商业银行已经通过司法程序实现抵押权,但承租人某公司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拒不搬离。在执行干警张贴腾退公告后,市中级人民法院拟采取强制腾退措施。9月7日上午,执行干警赶赴凤凰路与寿昌大道的一处3061平方米的门面房。到达现场后,发现承租人某公司正在自行搬离,执行干警遂在现场监督腾退工作,并在腾退完毕后向申请人交付该房屋。
  据悉,此次集中强制执行行动,鄂州两级法院共出动警力128人次,拘传16人次、扣押车辆2辆、腾退3处房屋,促使16人当场履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86.71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