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名个人一个集体受表彰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2-26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李晨 通讯员严姮)2月25日召开的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对1981名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1501个先进集体进行表彰。其中,我市有2名个人、1个集体光荣上榜。

  梁子湖区东沟镇党委书记赵伦泉、鄂城区碧石渡镇扶贫办副主任黄祥珍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湖北杏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

  2016年,赵伦泉任东沟镇党委书记后,全身心投入脱贫攻坚事业,为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315个,夯实了脱贫的基础设施、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坚持抓党建促脱贫,将村级党组织建成脱贫攻坚战斗堡垒,探索成立关心关爱困难群众的“巧巧工作室”,入选“鄂州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优秀改革案例”。

  黄祥珍克服家庭困难,战斗在脱贫攻坚一线。她起早贪黑,进村入户,准确掌握370户贫困户信息。她帮助2个贫困村发展4个扶贫产业,村集体经济收入2020年达到20万元以上。她主动联系公益岗位,帮助42人就业;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鼓励345名贫困群众外出务工。

  湖北杏福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积极拓宽农民就业渠道,通过4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动300余人就业,帮助70户脱贫。该公司投入332.5万元,在武圣、庄屋、中咀、百席4个村兴办“阿婆餐厅”,为228名80岁以上老人和残疾人免费供应中晚餐。该公司联合慈济集团,每年慰问周边5个村的180户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该公司还成立扶贫救助基金会,资助贫困学生109人,发放助学金2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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