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荣膺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我市同日喜摘多项国家级荣誉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11-21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周奥)11月20日,从北京传来喜讯,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我市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称号并受到表彰。

  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全国文明村镇、全国文明单位、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文明校园和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其中,我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朱山东村、涂家垴镇熊易村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市人民检察院、市实验幼儿园、鄂城区古楼街道花园社区、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入列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鄂城区凤凰街道菜园头社区叶辉家庭入选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新民街小学获评第二届全国文明校园;我市还被授予“第六届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荣誉称号。
  据了解,全国文明城市每三年表彰一次,是含金量最高、综合性最强、创建难度最大的城市创建品牌,是反映城市整体文明水平的综合性荣誉称号,也是衡量一个城市治理能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标尺。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连续七届被湖北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城市”称号,2011年以来连续三次被确定为“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创建为民、创建靠民、创建惠民,各项创建工作都得到广大群众的热烈响应和积极参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市民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全面完善城市设施,2018年以来,投资230亿元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大批重点惠民工程。重点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三年来,我市累计投入8亿元实施“40工程”,惠及33个社区、672个小区。
  坚持培育时代新人,城市文明素质有效提升。推进文明单位创建,评选表彰市级文明单位351个。推进文明家庭创建,评选第一届鄂州市“文明家庭”10户。推进文明校园创建,全市295所中小学校创建全覆盖。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城乡居民共享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现全收集全处理全覆盖。建设规范化的垃圾房(箱)3476座,农村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76.1%。推进厕所革命,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完成改造56773户农户无害化厕所和362座农村无害化公厕。深入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目前,我市已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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