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民俗“三偷”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2-06 语音:播放
民俗,与群众生活紧密相连,其内容纷繁庞杂,但也颇有情趣。鄂州曾有的“三偷”民俗,就非常有意思。遗憾的是,有些旧民俗基本淡出了人们的日常生活。现在,再来说说,让大家品品其中韵味。
  “偷船”
  端阳竞渡,“偷船”却是鄂州有别于其他地方过端午节的一种习俗。每年端午节的前几天,渔民们大都要满载鱼虾赶回来,与家人共度佳节。这样,一些渔船有的停靠在湖边,有的则集中在向阳的空旷之地进行涂油暴晒。尤其是那种“柳叶船”(窄长、轻快,平时多用于搅湖草),此时,早就被邻近缺船的竞渡选手们瞅准了。
  竞赛的头天晚上,他们悄悄地将船抬走,这时的船主人,即使是听见狗叫或者其他的动静,也不予理睬听之任之。直到次日(初五)选手们操桡奋桨,龙舟竞赛结束,偷船者才将船抬着送还给主人,并送上一罐桐油和其他礼物,然后燃放喜鞭奉上吉言致谢:“借您家的宝舟,我大显身手”、“借您家的宝船,一往无前”。船主人也客气地回答:“有借有还再借不难”、“要不是龙舟盛会,你也瞧不起我这一叶小舟”。如果偷船者在竞赛中夺得头标,主人则主动出迎相互祝贺:“恭喜恭喜,独占鳌头”、“托福托福,龙舟保护”,并将一段夺标的红布搭在船头上。
  这样,一种平常极易引起纠纷的偷船行为,却在民间习俗的氛围中宽容、友好而又充满喜气的了结。“偷梁”
  修建新房是人们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主家当然早就备齐了所需的木料,但对横跨堂屋上方的一根横梁(约四米长,小碗口粗)却十分苛求,并有讲究的。
  一是横梁的树不能用枫树、杉树,因为“风、沙”二字的谐音于做屋不利;二是要选用椿树,俗话说:“有钱难买四季春椿。”这当然有“四季如春”、“椿萱并茂”之含意。其实椿树坚细、不翘裂、耐潮腐,是做梁的最佳材料;三是这棵横梁的树要偷。
  偷梁就是主家在别人种的树丛中,事先依照所需的长度悄悄选好,一般以直材为佳,也有的地方以稍弧形为好(附会龙形),于“圆山头”(新房左右两方的高墙)之前,偷偷地砍回,并在树桩旁燃放鞭炮,附上“红包”以示酬谢。这种偷砍行为,不仅主人发觉不会追查叫骂,就连行人碰上“红包”也绝不弯腰。树被砍回后,由掌墨师傅刨光或“套红”(涂色)或裹以红布、红纸,上面写着“紫气东来”或“大厦落成”四个大字,任何人不得摸碰,以备吉时上梁之用。
  这种偷梁行为一直沿袭至今。民间有三种说法:一是偷来的发旺些;二是把人家的福星、财气偷来了,人家不同意,只好行蛮。三是上辈人传下来的规矩。“偷瓜”
  偷瓜,又叫摸秋。中秋夜,几个年轻的俏媳妇相邀在一起,兴冲冲地来到瓜园菜地,满地摸索,她们相互嬉闹,有的摸着扁豆,有的摸着葫芦,有的甚至摸一手刺,但最后必须摸着一个大南瓜。然后,在南瓜上画上小孩的五官,连夜送到婚后不孕的女友床上,使之相伴而眠。
  次日,女友将南瓜煮熟食用,预示来年必怀孕得子。有的地方还敲锣打鼓地将南瓜取盖掏空灌水,使瓜翻水溅在女友的身上,预示来年必有婴儿尿床。对于这种偷瓜送瓜活动,即使年轻的媳妇们嬉闹到深夜归家,公婆丈夫也不嗔怪,就连瓜棚主人也乐于相助。
  离开了特定的民俗环境,“三偷”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三偷”也有各自的规矩,如“偷船”是“有借有还,桐油礼物相酬”;“偷梁”是“依树付钱,酒肉相谢”,只有好心的媳妇们,为了女友才“偷瓜送子”的。正是这些合乎情理的偷借方式,和人们和睦友好、相互祝愿的美好心灵,使人们将这些民俗活动不断地维系和传承下去。
        □川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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