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活动开始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3-26 语音:播放

  本网讯(记者马珺)近日,第七届鄂州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表彰活动启动。本次活动由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公务员局、市青年联合会联合主办,旨在发掘和宣传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中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杰出青年人才典型,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风尚,营造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社会环境。

  据了解,本次评选范围及资格较往届更加严格。参评人需满足以下条件:年龄方面为18周岁(1998年5月4日以前出生)至45周岁(1971年5月4日以后出生)的,在鄂州居住、工作满两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时还要满足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突出、社会影响良好等条件。已获“十大杰出青年”称号者和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不参评。

  评选工作也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典型性。严格按照条件评选,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即人选推报、审核初选、候选人公示、投票评选、联合表彰五个步骤进行。人选推报工作将于4月6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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