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田文札看民生——《浪语集》中的武昌往事之五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5-24 语音:播放

  □ 楚昕

  南宋初期,朝廷为解决京西南路、荆湖北路军粮供给问题,实行了一些积极的措施,特别在京西、湖北两路实施营田和屯田。

  营田和屯田自古有之。“有地利则开屯田、营田”,即在士兵屯驻的地方就地屯垦耕种,以解决军队粮食的供给,减少从别的地区调拨粮食,以省馈饷。营田是指招民耕种国有土地,生产粮食供应军需。屯田是指兵士直接开垦土地耕种。

  薛季宣赴任武昌县令的时候,正赶上武昌大规模屯军,奉诏落实营田和屯田任务,理所当然成为县令的重要职责。《浪语集》中有关武昌营田和屯田的文札尤其浩繁,在对营田、屯田的记载和陈述中,我们依稀看到了南宋初期的兵荒马乱对武昌县社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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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语集》中收录的一首五言长诗写道:“被命行田未半而羽书至,造砦者万,别驾其逼方甚,继复有闻。冷火不再然,事成难重言。我苦不惮烦,兴言念丘园。丘园未得归,行田县西原。暑雨沾我衣,莱芜绊我辕。熊罴百万众,未易轻营屯。东征到洪道,折柳临津门。峨峨凤凰台,墟吴际荒村。南湖湛沦漪,渺波澜翻。路回溪谷间,子规叫烦冤。流血良自悲,谁念望帝魂。不羞五斗腰,折枝别驾尊。松门故乡类,去路驰且奔。羽书如流星,万室崇屏藩。荒凉旧村氓,亿兆不一存。哀声听杜宇,侧耳心昏昏。山泽久已竭,职死何足论。”

  另一首七言长诗引言有云:“诏书屯田湖北,相土西乡,属暑雨,中旬转入洪道。”

  朝廷对武昌地方营田和屯田催逼不断,县令四处奔波,从“洪道”“临津门”“凤凰台”“墟吴”“南湖”“松门”一个个地名连接的路线,仿佛看到了薛季宣艰难疲惫的身影和足迹。“墟吴际荒村”“荒凉旧村氓”“山泽久已竭”,能够清晰感受到战乱之下武昌城乡的破败和荒凉。而“别驾其逼方甚”“羽书如流星”“职死何足论”,直观表现出当时武昌县令所承受的巨大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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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浪语集》中有关武昌营田和屯田的大量文札,涉及更多对武昌县各个方面的描述,以及对营田和屯田政策的建议。

  在《武昌休官白郡札子》中作者写道:“某契勘本县,当天下孔道,靖康之际实为兵冲,铁官鼓铸之徒,无非天下亡命,故罹兵祸视诸县为最酷。今主户虽数百,皆东西南北之人,累政失于拊循,将不堪命,加之比岁力役,不能自存,县赋至微,不给上供之半,吏官给俸,宾旅传食,至无一钱粒粟可以枝梧。”

  在《与赵漕书》中记载:“湖右疮痍甚矣,武昌又其甚者。遗民千户,非流移转徙则兵荒盗贼之余,偷生一时,鲜知本业,田莱不辟,何财之聚!旱干水溢之患仍岁有之,令失职而行者踵相接于途。知安集劳来以称明天子之德意者,兹邑所罕见。比年戍兵屡勤,蹂践弗堪,重以大治战船,作屯营于二千里之外。耕男远役,红女下机,二稔于兹,不少休息。而又鼠偷侵寇,生发不时,居草莽间无聊生者。民羸若此,为邑奈何?”

  《与宋守论屯田利害》中讲述:“某准牒备奉朝旨,措置屯田事宜,县令卑官,固论议所不及,咨询所不到,唯当遵禀成算以即事功。”“不闻悉使之耕,倍为程督,使能垦地如许,宁能弃乡井而隶籍于军!又况国之屯田,本缘捍御关隘,今求辟地,利不两全。自然扼塞,无田可耕,固非要害,散之则不可复众,聚之则奔命徒劳。一往于田,不可复教,积年阅习,一日废之。流移之民,仅能复业,良田便于水利,固已耕耨于中。环以屯田,宁不争利?便民则军无可耕之地,扰之则民必流亡。在今少营田,其害已见,侵渔豪夺之事无日无之。重以屯田,民有流移而已。况本县介居大冶,乌能强挽之留。屯田之兵,其患有不可胜言者,跂立而待,尚或见之,言利之臣恐未尝过计及此。”

  另一篇《论民力》中写道:“今兹假令东鄂,获亲民事,到任之始,适当多事之秋。窃禄旷官,仅能书考,可以羸民千有余户,当兵荒水旱之余,大治战船,治屯营于荆渚,林木尽伐,役且逾年,上溯江流将二千里。方幸少休数月,民获治其私家,俄被军书,夏口有屯营之役。基巩未立,旋令迎候大军。奔命疲劳,不胜其弊。不知继此之后果然奈何。湖右之民况又非浙江比,一钱粒粟,即名税户,尚不供仰食俯育之费,何有于官?比年以来,虚乏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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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营田利害,《论营田》中的分析最为全面:“乃蒙询问下及,辄敢条其利病,列于左方:古之调卒,盖取诸农,且战且耕,犹易为力。今之营田,异于古之营田也。强士以所不能,弃之而不复教,耕者犹不足自赡,何有于一军。废战而赡之耕,非其理矣。”

  “营田之卒,一人垦地约二十亩,而衣赐不与。管辖官校,大约什置一人,请俸或十倍于兵。则是二十兵营田二顷,而衣赐不与,牛种农器不在焉,此营田利害之晓然者。”

  “湖外谷价,低昂不等,约其中数,石谷为钱五百。营田庄寨,去军远者数百里,以马运谷,骑士从之,往复数程,负谷二石,校之中直,为钱一千,人马在途其费相若。近时士卒,弃谷而归者有之,质之人情,未足深过。”

  “营田之在诸邑,类皆夺民膏腴。稍有良田,民颇耕,营田辄掩而取,州县无得谁何。或有水源,营田皆擅其利,民田灌溉,非复可得。有如放水,则决诸民田之中。民以其田归之,为之佃户,非唯可庇赋役,始可保有其田。又有无良之人,乐于放纵,一为佃户,遂可横行于乡。而无知之民,复有平托军校,窜名佃户以避追须,虽有盗贼寄迹其间,州县已不敢问,巡尉保伍,何从得之。”

  “营田部辖,下至军兵,往往因公为私,多招佃户,侵耕冒种,不知纪极。州县不相统属,故难稽考。”

  “营田之在诸乡,为害虽大,而营寨棋布,舍烟为颇翕集,一旦罢军而返马,或恐人烟空,盗贼因兹窃发。若第罢遣士卒,其佃客及附庄户,并令安业,宽之如旧,自可以无此患。”

  “伏见诸路营田官庄,皆以县尉兼掌,本县官兵营田若罢,尤宜置尉南乡,分掌官庄,辖其佃户。它县视地广狭,措置大略仿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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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季宣一贯反对空谈义理,对田赋、兵制、水利要结合现实问题深入研究。关于营田和屯田的利弊分析与政策建议,多是在武昌县令任上的工作体会和对策思考,不泥古,不僵化,重民瘼,讲实效,每每有独到的见解。从另一个角度观察,《浪语集》数十篇营田屯田文札,也折射出南宋初期武昌县的诸多社会现实。

  1127年靖康之变,“当天下孔道”的武昌县,顿时成为军事要冲,并且“罹兵祸视诸县为最酷”。有一技之长的手艺人皆天下亡命,留下来的多是流民、兵荒盗贼之徒,还有老弱千有余户。兵荒水旱,大治战船,林木尽伐,役且逾年。县内民力尚不供仰食俯育之费。民羸若此,为邑奈何?“至无一钱粒粟可以枝梧”,此为其一。

  其二,武昌北湖南山,“自然扼塞”。农业生产力水平低下、水利基础薄弱,可耕良田本就不多,且旱干水溢之患年年皆有,辟地屯田,利不两全。便民则军无可耕之地,扰之则民必流亡,因此侵渔豪夺之事天天发生。更为要害的是,民散则不可复众,民聚则奔命徒劳。在此基础上大规模营田屯田,流民问题层出不穷。

  其三,连年戍兵,蹂践弗堪,民间负担沉重。耕男远役,红女下机,不少休息。而又鼠偷侵寇,生发不时,民无聊生者。加之兵荒盗贼为害,武昌地区已是满目疮痍。“湖右疮痍甚矣,武昌又其甚者”。

  其四,武昌北乡大量驻军,南乡大量营田。路途遥远,粮价甚至不抵运费,营田之弊更加突出。且山区少有良田,营田辄掩而取,矛盾尤其尖锐。山地用水困难,营田皆擅其利。有如取水则营田大股大份,放水则决诸民田之中。民以其田归之,为之佃户,非唯可庇赋役,始可保有其田。而一为佃户,遂可横行于乡。虽有盗贼寄迹其间,州县已不敢问。营田之在诸邑,类皆夺民膏腴。

  依照屯田文札的记述屈指算来,在大量戍兵屯田的南宋武昌县,以不足五万人口之民力屯戍万余军队,民生的沉重负担仅此就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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