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人大代表专线回音壁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8-04-27 语音:播放
   将派人在八卦石巡查 

 

  关于八卦石附近噪音扰民,市古楼街道办事处回复如下:接到督办件,我们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城市办、综治办、古楼派出所、十字街社区相关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查明该市民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整治专班向业主下达通知,要求其规范娱乐音响,控制噪音,按要求落实整改。下一步,我们将安排专职人员进行巡查,加大噪音扰民等督查力度,竭力为居民营造安定和谐的居住环境。

  农村自建住宅符合政策可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关于太和镇柯畈村村民反映农村宅基地能否像农村承包地一样进行确权问题,梁子湖区政府回复如下:经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在村集体,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自建住宅,在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人民政府批准,可以颁发不动产权证书。”根据《鄂州市不动产登记规程》规定,符合不动产登记的农村房屋,可办理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所有权登记目前我市尚未开始办理)。

  土地征收按最新政策根据失地农民年龄大小逐年递增 

  关于花湖镇胄山村6组村民万女士反映失地农民保险金补偿标准一事,鄂城区人民政府回复如下:根据社保现行相关政策,2015年之前土地征收的失地农民执行标准为350 元/月;2015年之后土地征收按市、区最新政策,根据失地农民年龄大小逐年递增。

  超过规定时限不能继续建房 

  关于开建房证明的问题,鄂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回复如下:2013年,开发区已禁止“未批先建”“边批边建”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规定,农村村民建造住宅应当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竣工的,报城市办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竣工日期,但延长日期不得超过一年,农民建房规划自批准之日起连续6个月未开工建设的,建设规划批准文自行失效。目前,该村已纳入市级重点项目龙头公园拆迁范围,在开发区总体规划范围内一律不准私自改、扩建房。

  相关站点迁移正在规划中 

  关于将鄂州至胡林、葛店的站点迁至新客运站的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回复如下:我局对该建议是赞同的。市综合枢纽客运中心于今年下半年完工并投入使用,目前客运中心前期准备工作正在进行。我局下属市运管处正在积极规划进入新客运站的市内和外省、市客运班线及车辆,并列入清单,其中就包括鄂州至胡林、葛店线。同时,城区与新客运站配套的公交线路及停靠站点也在积极规划中。

  按规定不能算连续工龄 

  关于14年民办教龄算不算工龄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经查,1978年12月,其应征入伍,1982年1月,其退出现役,属于退役军人,无复退军人正常安置手续。1992年被市蔬菜供应局招收为正式职工后,其并未继续从事教育工作,其1974至1978年、1983至1991年在涂桥小学任民办教师的14年时间,不能计算为连续工龄。

  已责成按规定落实该村民慢性病待遇 

  关于哪些药品在慢性病报销目录,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如下:由于重症慢性病有23个病种,而药品目录有近3000个品种,故未对各病种制订报销目录,也未要求定点医疗机构在墙上公布,各定点医疗机构在报销时根据药品适应症来判断是否属于报销范围。据了解,该村民所需的两种药品均在报销目录,在报销时如能提供充分的诊断及检验依据,定点医疗机构应该会予以报销。目前,我们已责成相关定点医疗机构按药品目录的规定落实该村民的慢性病待遇。

  村务不公开不属实 

  关于希望管管段店镇庄屋村村务不公开问题,华容区人民政府回复如下:反映“美丽乡村”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监督问题,经调查,村、小组仅全程参与美丽乡村建设并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进行监督,但无权对资金的使用进行调度。庄屋村目前并无大型建设项目入驻,没有发生大面积土地被征用的情况,被征土地给长期不在家的村民建房一事,并不存在。镇里相关部门每月、每季度都要对各村村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该村也在检查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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