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政府在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方面的举措

来源: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布日期: 2021年10月29日

   关于张先生咨询政府在加强拥军优属工作方面有哪些举措?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回复:符合条件的军官和军士退出现役时,其配偶和子女可以按照国家规定随调随迁。随调配偶在机关或者事业单位工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单位;随调配偶在其他单位工作或者无工作单位的,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提供就业指导,协助实现就业。 

  随迁子女需要转学、入学的,安置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及时办理。对下列退役军人的随迁子女,优先保障: 
  (一)参战退役军人; 
  (二)属于烈士子女、功臣模范的退役军人; 
  (三)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或者特殊岗位服现役的退役军人; 
  (四)其他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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