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就业创业热点政策问答

来源: 市人社局 发布日期: 2022年09月27日
  1.就业见习人员补贴范围包括哪些?
  答:见习人员补贴范围为毕业2年内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特殊教育院校类毕业生。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国家级和省级贫困县,可将见习对象扩大到离校未就业中职毕业生。
  2.高校毕业生如何参加就业见习?
  答:以上有见习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可向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提出就业见习申请,或通过管理服务系统在网上进行实名登记申报。也可自行到经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授牌单位)参加见习。
  3.见习期限及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见习期限一般为1-6个月。市人社局对吸纳参加见习人员的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主要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标准为本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由见习单位申报并领取发放,补贴资金每人最多不超过6个月。
  4.个人求职需提供哪些资料?
  答:求职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关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人力资源机构求职窗口填写求职登记表,登记存档后,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将向其推送合适的就业岗位。
  5.高校毕业生可享受哪些就业补贴政策?
  答:(一)我市户籍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并缴纳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确定的缴费额的60%给予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二)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鄂州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三)每年9月30日前,由各院校组织毕业学年的“七类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疾人、低保户、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人员、烈属、孤儿)集中申请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6.哪些人员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享受对象: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在鄂州创办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取营业执照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创业者,均可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文件依据:鄂州人社发【2021】4号,鄂州人才【2022】7号)
  7.如何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答:凡属于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和返乡创业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可持相关资料向《营业执照》登记注册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受理。
  8.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毕业学年起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非本地户籍),领取营业执照经营6个月以上且带动就业2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村建档立卡脱贫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领取营业执照经营1年以上的,给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士兵等返乡创业人员首次创业,办理注册登记、正常经营6个月及以上且带动就业3人及以上的,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9.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有哪些?
  答:(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对象中的个人,应为法定劳动年龄内,在我市依法自主或合伙创业(含个体工商户、合伙经营、开办公司)的城乡劳动者(含外地来鄂创业人员),具体包括:
  (1)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刑满释放人员;
  (5)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毕业生);
  (6)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7)返乡创业农民工;
  (8)网络商户;
  (9)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
  (二)合伙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
  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对象,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对象
  (1)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2)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应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10.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需提交哪些资料?
  答:(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需要的申请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申请人就业创业证原件;
  (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4)申请1次、2次、3次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分别需提供带动1人、2人、3人以上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二)合伙创业担保贷款需要的申请资料
  (1)合伙营业执照副本(工商或民政等相关部门备案的章程)原件;
  (2)申请人及合伙人就业创业证原件;
  (3)申请人(配偶)及合伙人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证)原件;
  (4)合伙创业的,需带动5人以上就业并办理就业创业证。
  (三)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需要的申请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扫描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扫描件);
  (3)企业与新招用员工签订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创业证(原件及扫描件);
  (4)企业职工花名册、缴纳社保凭证及缴纳社保人员明细表(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5)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6)企业员工工资表及银行转账支付凭证明细(上年度和申请年度当月的原件及扫描件);
  (7)经办银行贷款合同。
  11.创业担保贷款的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是多少?
  答:(一)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万元;合伙经营、创办小微企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总额不超过11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贷款;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二)个人、合伙企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财政部门按2年、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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