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先生反映医院限制开具降压药用量问题的办理情况
来 信 人:许卫国
来信时间:2019年1月2日
主要诉求:我是一个高血压患者,长期要吃降压药,到一医院去开药,本想开3个月的,可医生说只能开一个月,我想问问我们吃长效药的老病人能不能多开2个月的,老年人去医院挂号、等诊很不方便。
承办单位:市人社局
答复时间:2019年1月22日
答复意见:经向市中心医院了解核实,您请求“在该院门诊开具3个月的慢性病口服药”要求,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3号)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市中心医院给您开具的一个月药品用量符合有关规定。建议您按照分级诊疗的政策要求,可就近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取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