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先生咨询外籍市民在鄂州购房后
落户问题的办理情况
来 信 人:林蒙
来信时间:2019年3月5日
主要诉求:本人在鄂州市华容区购买了商品房,目前户口仍在宜昌市。我的家人是否可以在鄂州落户,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承办单位:市公安局
答复时间:2019年3月14日
答复意见:依据《鄂州市公安机关户政管理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及《鄂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户籍在市外的居民,现在我市城镇合法稳定就业并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准予其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迁入其在城镇的居住地落户。需提供房屋产权人及随迁人员户口簿、房屋产权证明,配偶随迁的应提供结婚证,迁移前户口簿中主迁人员与随迁人员关系不明确的还须提供子女关系或父母关系的凭证,提供以上资料后直接前往居住地(房屋)派出所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