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先生咨询华容区农村产权登记问题的办理情况

信息来源:市长专线办专用账号 日期:2019-05-30 语音:播放

关于李先生咨询华容区农村产权登记问题的办理情况

来 信 人:李汉斌

来信时间:2019524日

主要诉求:本人2002年外出务工,2007年因孩子就读当地公办学校,落户浙江义乌,原有的补贴现已中断,请问:按现有农民工进城落户政策,如何确权登记?

承办单位:华容区政府

答复时间:2019524

答复意见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第二十六条: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你于2007年已落户浙江义乌,已失去在杨巷村李华驿承包土地的资格权,你原有土地被收回,原有粮补被中断,属于依法依规处理。另外,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第九条第三款明确规定:“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该政策是从2018年1月2日开始实施的,也就是说,从2018年1月2日之后进城落户的农民才享有该项政策。如果你在义乌的户籍还是农民,因全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已于2016年结束,你可依法享有集体收益分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