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维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鄂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相关部门,结合本市实际,组织起草了《鄂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9年11月27日至2019年12月7日
二、意见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箱。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188159876@qq.com。
(二)信件邮寄。以信件或快递形式邮寄至:鄂州市住建局(吴都大道81号),邮编436000。请在信封上注明“鄂州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议”。
(三)电话反馈。联系电话:0711-3222060,联系人:鄂州市住建局法规科樊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