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好安全带礼让行人礼让校车礼让消防车礼让救护车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胡长青就文明交通“一带四让”答记者问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7-12
记者温博侃
对交通法规的忽视就是对安全的忽视,更是对生命的忽视。要想交通安全,我们就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自觉维护交通秩序,这是对交通管理的大力支持。遵规守法,就是尊重生命,尊重自我。当我们能做到这一切的时候,我们的社会就会向文明的彼岸又靠近一步。重视交通安全,是我们每个人的义务,更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大家一定要携起手来呵护文明之花,让我们远离伤痛,珍爱彼此的生命。
继我市开展机动车行驶“不系安全带”专项整治行动之后,我市交警部门又将开展机动车行驶不礼让行人、不礼让校车、不礼让消防车、不礼让救护车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就此,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胡长青。
记者:7月1日,我市交警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开展了专门针对“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到目前取得了什么样的效果?胡长青:此次行动首日,交警支队共出动警力130人次,设点凤凰路康城转盘、滨湖北路滨湖桥转盘、武昌大道三面像岗亭、江碧路泽林治安检查站、鄂东大道武汉东广场,检查过往车辆1000余辆,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现场查处驾驶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121起,现场警告乘座人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332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此次行动为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知晓驾乘车辆系上安全带的重要性,交警支队印制宣传横幅60条,在城区主干道、重点集镇、重点企业等重点区域进行悬挂,对全市驾驶人发送提醒短信16万条,印制《致广大驾驶员朋友的一封信》10000份,刊发宣传报道32篇,同时利用《鄂州日报》、鄂州人民广播电台“交通之声”栏目,提醒广大驾乘人员遵守法律法规,养成安全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记者:交警部门细化车辆礼让“斑马线”行人规则是怎样的?胡长青:下面我用图示给大家讲解一下。“斑马线”上行人过街所在车道和下一车道车辆须停车让行。
情形一:行人正经过、将要经过的车道,机动车须停车让行。行人已走到“斑马线”车道2位置,车道1、车道2上的机动车须停车让行,车道3的机动车可减速通过。
情形二:行人走上“斑马线”,下一车道为对向车道的车辆也该停车让行。行人已走到“斑马线”车道1位置,车道2上的机动车须停车让行,车道3的机动车可减速通过。情形三:行人未越过中央隔离带,即将经过车道的下一个车道的车辆可减速通过。
行人未越过中央绿化带虚拟延长线时,车道1应停车让行,车道2可减速通过。行人越过中央绿化带延长线时,车道1、车道2都应该停车让行。
情形四:行人未越过道路右侧绿化带时,即将步行通过车道的下一个车道的车辆可减速通过。行人未越过道路右侧绿化带虚拟延长线时,车道2应停车让行,车道1可减速通过。行人越过道路右侧绿化带延长线时,车道1、车道2都应该停车让行。
记者:驾驶人在遇到校车后该怎样礼让?胡长青: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是2012年4月颁布的,我们交警部门依据《条例》规定,对涉及校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例如,如果没有按照规定避让校车处罚200元,扣6分。校车只有在运载学生上下学时段坐着学生,才享有我们所说的优先权,其他时间和社会车辆是一样的。我们正逐步实施在校车上加装摄像头,将视频接入交警视频监控系统,定期拷贝出来,直接截取作为执法依据,这是最直观也是最有说服力的。
记者:礼让消防车怎样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的预期?胡长青:要确保社会车辆给消防车让行,一方面需要细化法律的操作性,加强执法,更关键的是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的预期。执行任务的消防车属于特种车辆,拥有优先路权,其他车辆应予以礼让,这是各国共通的交通规则。这一方面需要细化法律的操作性,更关键的是要形成全社会共同守法的预期,提升驾驶人的公民意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明确规定: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等车辆通行的,可以处警告或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到10日的拘留。在实际道路上,由于道路限制或者拥堵所限,很多司机以“没地方让”“我又没违章,为什么要让”等理由推脱,这给交警部门执法也带来困难。
记者:给生命让道刻不容缓,如何礼让救护车?胡长青:救护车执行任务都是关乎生命的救援,希望大家能理解并主动礼让,不要穿插影响车辆通行,更不可故意慢行、斗气,希望大家继续通过文明驾车传递爱心,共同开出一条生命通道。
1.遇相对方向来车为救护车,道路中心无物理隔离时,应当减速观察。
2.同一路段,驾车在救护车前方同向行驶时,不得左右变道,应当减速让救护车快速通过。
3.在路口遇停止信号等待放行时,与救护车同车道的前车应在保证行人安全的前提下,依次驶过停止线靠右侧停下,让救护车先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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