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优化法治营商环境!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1-05

  1月4日,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全市法院紧紧围绕市委‘营商环境进入全省第一方阵’目标任务,解放思想,忠实履职,努力当好服务经济发展的‘司法店小二’。”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办公室发言人刘岳鹏说。

  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同比缩短28天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一、二审涉企行政诉讼案件54件,其中调撤率达33.3%,行政机关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率达100%。”刘岳鹏介绍,鄂州两级法院开辟审判“绿色通道”,对于涉企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调、快结,涉企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同比缩短28天。此外,鄂州中院认真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依法调节因疫情受到影响的经济社会关系,保障产业链和供应链正常运转,最大限度为企业恢复生产创造条件。

  “我们全面实现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线调解,便利企业诉讼服务。”刘岳鹏说,12家商会、协会实现调解组织全覆盖,共化解商事纠纷168起。深化“法院+工会”工作机制建设,搭建解纷平台,促进企业与职工构建良性互动劳动关系,维护企业健康发展。鄂州中院组建民事调解速裁团队,团队共受理一、二审案件1419件,涉企案件占比73.57%,平均审理期限54天,其中调解率29%,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满分,居全省第一

  2019年,在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中,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负责的三个指标全部优于全省平均水平,其中,“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满分,居全省第一。2020年,在全市营商环境试评价工作中,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负责“办理破产”指标获98.1分,位居前列;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法院牵头负责“保护中小投资者”指标得分分别为96.44、96.72、97.32,成绩优异;“执行合同”指标三区院得分分别为86.75、94.45、86.55,成绩优良。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鄂州法院营商环境评分99分,位居全省第三。

  善意文明执行,绝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

 “在去年抗疫工作中,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强力跟进,服务抗疫、保障运转,与企业和衷共济、共渡难关。”鄂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陈林说,去年2月,我市的某酒店公司被依法判决偿还他人借款66万元。该案在执行过程中,也是在疫情暴发期间,该公司收到四笔汇款27万余元,执行法院依法进行冻结。某酒店公司提出执行异议,我市中院在复议程序中进行核查,发现该笔汇款确系用于一线人员食宿保障的专项资金,于是迅速解除冻结措施,并且向申请执行人进行说明,使得某酒店公司正常经营不受影响,为企业创造稳定、安心的司法环境。

  “执行过程中,对于能够‘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得查封的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陈林介绍。近期,我市一基层法院在执行某房地产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某公司名下一宗土地。同时了解到,但该宗地上正在兴建商品房,如果取得预售许可,该公司就可以通过售卖回笼资金。针对这一情况,执行法院经过经济影响评估,决定采取 “活封”方式,向不动产登记部门发函,函商其办理预售许可,同时对预售资金予以冻结,这样一来,就盘活项目、盘活企业,营造出平等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的、公平的司法环境。

  “强调善意文明执行,这是更高水平、更高层次执行理念。”陈林表示,善意文明执行,绝不是为强制执行松绑,决不是减小强制执行的力度,而是在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时候要充分的考量和平衡各方当事人的利益,在依法保证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保持执行的谦抑性、审慎性,尽可能采取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最小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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