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谈主题: 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全力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 |
为了贯彻落实《共中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生态农业发展的意见》(鄂州发[2016]5号)文件精神,市农委主任杨定胜就生态农业发展、农业补贴、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等相关政策进行解答。 |
嘉宾:
市农委主任 杨定胜 访谈时间: 2016-06-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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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请问市农委杨主任,听说今年良种补贴政策改了,请问有那些调整?
杨定胜: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2016年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内容有两项:一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农户;二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等形式形成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通过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形式实现规模经营的主体和为生产提供规模化社会化服务的生产服务主体。 主持人:请问市农委杨主任,我的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如何申领补贴资金? 杨定胜:农户之间土地经营权发生流转的,应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之间未签订土地流转协议的,补贴资金仍由土地承包权者享有;农户土地经营权流转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于农业生产的,必须签订土地流转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补贴资金受益方。农户签订的土地流转协议必须上报乡镇财政所(经管站)备案,作为补贴发放凭据。 主持人:我是杜山镇一位养殖户,目前家里养了100多只白鹭鸭,很愁销路,请问市农委领导有哪些地方能帮我们提供对外销售信息? 杨定胜:你可以通过市农委的鄂州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发布。 主持人:我是一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在沙窝乡办了一个养鸡场和一个西甜瓜种植基地,为了提高企业知名度和产品销路,很想进行无公害农产品的认证。请问找哪个部门受理?具体手续需要哪些? 杨定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找鄂城区农业局办理。 首次申报无公害农产品,需要提供:申请书;资质证明文件(营业制造、身份证等复印件);内检员培训合格证明(复印件);质量控制措施;生产操作规程;生产记录档案;《产地环境检验报告》和《产地环境现状评价报告》或者符合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的《产地环境调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其他相关材料。 主持人:我是一名水稻种植户,种水稻已经有几十年了,自己总是根据多年的自己的经验来种,产量上不去,不知道怎么管理好,请问哪里可以学习到有关的种植水稻的技术? 杨定胜:你可以登陆市农委的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平台内定期发布多种种养殖技术,并由市专家组根据当前季节气候特点"对症下药",发布解决当前农时技术难点。你还可以在平台内专家信箱发布当前你遇到的问题,或者直接拨打热线电话12316,专家会根据实际情况为你解答。 主持人:哪些农产品不得销售? 杨定胜:含有下列五种情形之一的农产品,不得销售:1、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2、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3、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4、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5、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 主持人:生产者在农产品生产中应遵守哪些规定? 杨定胜:农产品生产者在生产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应的质量安全规定,主要包括:1、依照规定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安全间隔期或者休药期的规定;2、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防止因违反规定使用农业投入品危及农产品质量安全;3、依照规定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如实记载使用农业投入品的有关情况、动物疫病和植物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以及农产品收获、屠宰、捕捞的日期等情况;4、对其生产的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经检测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不得销售;5、农产品在包装、保鲜、贮存、运输中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和添加剂等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 主持人:如何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杨定胜:开展"三品一标"大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建设试点工作。逐步建立市、区、乡和部分重点企业(省、市级食用农产品生产重点龙头企业、合作社示范社、大中型家庭农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与省、国家级平台进行对接,促进各类追溯平台互联互通和监管信息共享。积极引导生态农业企业利用电子信息技术建立物联网质量追溯系统,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对经审核立项且投入达1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50%的补助。积极探索有机农产品质量责任保险,打造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构建生态农产品品牌体系。 主持人:申报一个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我市有什么激励举措? 杨定胜:通过申报并获得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根据市委5号文件精神可一次性奖励5万元。获得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主持人:我企业想获得生态农业间歇资金的支持,需要找哪些部门和机构办理? 杨定胜:从2017年开始,市政府对生态农业公司单设财政间歇资金1亿元,由市生态农业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年度计划,各区财政担保并组织安排到生态农业企业,对重点有机农产品企业优先扶持,所以你企业应到所在区域的区财政部门申请办理。 主持人:农村土地确权政策方面的问题。 杨定胜:从2014年4月开始,我市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这是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精神,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农村土地二轮延包时的承包台账、合同、证书为依据,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把承包地块、面积、合同、权属证书全部落实到户,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也就是说,这次确权是对进一步完善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根据中央和省里政策规定,不能对土地打乱重分,不能借机调整或收回农户承包地。所以,这次土地确权的农户对象和人数是二轮延包时各村台帐、合同、证书记载的土地承包农户和人数,按照二轮延包关系一定30年不变和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政策,后来新增和减少的人口因素不影响这次确权。 主持人:土地流转政策包括哪些方面? 杨定胜: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是推进农村多种经营方式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的基础,是中央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政策,有利于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有偿和农地农用原则,也就是说要以农民为主体,依法依规进行,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生态环境。 土地流转可以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方式进行。以转让方式流转,原则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同组)成员之间进行,且要经发包方(村委)同意。土地是否流转、价格如何确定、形式如何选择,应由承包农户自由决定,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所有。未经农户书面委托,农村基层组织不得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地。 农户土地流转应到村土地流转电子交易平台按程序进行申报、审批、备案,签订全省统一的合同文本。规范交易行为,减少矛盾纠纷。 主持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杨定胜:(1)集体资金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集体收入不及时、足额入账,私自设立账外账、"小金库"、坐收坐支问题;违反审批程序随意支出,虚列工程、虚开发票、重复报账问题;现金管理不规范,白条入库、公款私存问题;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或克扣农村集体资金问题;虚列投资人、分配对象参与集体收益分配问题等。 (2)集体资产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集体资产流失问题;长期占有、出借和盲目购置、高价购置、低价处置集体资产问题;违规经营、出租、发包集体资产问题;工程建设项目不按规定公开招投标,暗箱操作、收受贿赂问题等。 (3)集体资源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集体预留机动地发包不合法不合规,合同长期不兑现、承包费不入账问题;对"四荒地"等资源拍卖收入或承包费不及时、足额登记入账,或低价拍卖问题;违法出售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问题;在经营性集体土地开发中谋取私利、收受贿赂问题等。 (4)集体"三资"民主管理违规问题。主要包括农村集体"三资"重大事项决策不落实"四议两公开"议事制度的问题;村级财务不按规定时间、规定内容、规定程序公开的问题等。 主持人:我是蒲团乡一名种植大户,现在国家不准焚烧秸秆,听说有秸秆还田机械,请问我市哪里有卖的?有补贴吗? 杨定胜:目前我市应用的秸秆还田机具主要是豪丰和东堡两个品牌,在城区农机市场或鄂州开发区武汉港机电城都有销售点。市场零售价分别是7400元和6600元,每台补贴1800元。 主持人:我是临江乡耙铺村的,今年我购买了一台804拖拉机,听说现在办理牌证手续不要钱,请问,这是真的吗? 杨定胜:是真的。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税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15]39号)精神,我市从2015年10月1日起,暂停征收农机监理费(含拖拉机号牌费;拖拉机驾驶证、行驶证、登记证费;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也就是说从去年10月1日起,我市农机监理实行零收费。 主持人:我是段店的,我今年办理的农机补贴已经有1个月了,为什么到现在补贴款还没有打到我的卡上? 杨定胜:根据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农机部门受理补贴申请后,需要公示7天,期满后,市区乡三级农机部门还需要核查,核查无误后再报送到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核查无误才能发放补贴,整个流程一般需要一个半月至两个月。这里还不包括个别农户申报时填写的个人信息有误或者机具信息与实际核查不相符的情况,如果有误则需退回重新办理,相关工作人员会电话通知,若果无误,请还耐心等几天。 主持人:我是蒲团乡小港村人。我有一台大的收割机,今年正准备报废处理,听说现在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请问,有这回事吗?补贴多少? 杨定胜:有这回事。去年我市在鄂城区开展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这项工作。报废更新补贴分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两大类,补贴标准按机械型号和类别确定,从500元到18000元不等。购买新机时可同时享受"购机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但两项补贴总额不会高于机主实际购机款。 主持人:我是一名农机作业户,听说湖北省已经实行农机作业补贴,我市什么时候开始? 杨定胜:目前我省农机作业补贴还只是试点,我市未列入试点市(县),因此还没有实行农机作业补贴。要在全省铺开估计是明年或后年的事。 主持人:我是蒲团乡人,今年上半年,我2次到市农机部门办理拖拉机驾驶证未果,原因是不能提供拖拉机驾驶培训记录,请问,什么时候可以办理? 杨定胜:根据《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方法》(农业部令第41号)的规定,拖拉机驾驶人需提供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培训记录,方可参加拖拉机驾驶考试,因此,没有拖拉机培训记录,不能安排考试办证。目前,受清理"红顶中介"的影响,我市富民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暂停拖拉机驾驶培训业务,我们正积极协商其他社会组织开展该项业务,到时你可以去新的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参加培训,领取培训记录,到市农机监理所申请考证事宜。 主持人:蔬菜部门在蔬菜标准化生产过程中有何扶持政策? 杨定胜:参照绿色、有机农产品标准,制定完善与品牌配套的基地标准、生产技术规程、产品质量标准等。对通过省级以上部门审定并发布有机产品标准的企业或基地,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主持人:蔬菜部门在保障蔬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有何政策? 杨定胜:一是建立全程质量监管机制。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有机农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保险补助。成立鄂州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形成市、区和产地、市场全覆盖的自我检测、监督检测和委托检测相结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网络和平台,实施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控,对不合格农产品按规定进行处理。二是建立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市政府投入200万元专项资金,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实现生产记录可存储、产品流向可追踪、储运信息可查询。对经审核立项且投入达1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合格后给予50%的补助。 主持人:蔬菜部门在培育蔬菜品牌方面有何扶持政策? 杨定胜:全面开展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品牌培育工程,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无公害食品商标注册率达60%以上,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商标注册率达100%,地理标志数量持续增长,驰名、著名、知名商标率达到80%以上。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60万元,对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对成功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获得商标国际注册的一次性奖励5万元。市政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全市生态农产品名牌评选活动,对入选的给予奖励。 主持人:蔬菜部门在设施蔬菜发展方面有何补贴政策? 杨定胜:根据市委5号文件,我们出台制订了《关于加快转变蔬菜产业发展方式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按照《湖北省设施蔬菜产业现代化发展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蔬菜产业"十三五"规划,重点布局长港沿线、长江沿线和环梁子湖沿线蔬菜基地建设,对连片设施面积100亩以上,被评为省市级先进示范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主持人:蔬菜部门对蔬菜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引进推广方面有何补贴政策? 杨定胜:根据市委5号文件,我们向市政府建议,对在蔬菜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做的好的,被定为全市先进示范点的基地,根据应用推广实际效果给予适当补贴。 主持人:购买农作物种子时,如何规避种子质量风险? 杨定胜:(1)要选择经营信誉良好、具有赔偿能力的经营者购买种子,不要贪图便宜到没有经营资格的种子门店去购买种子。 (2)一定要购买国审(种植区域含湖北)或鄂审且丰产性好、品质优、抗逆性强、稳定性好的品种。 (3)购种时一定要向售种者索要发票,以作为买卖关系的存在凭证,并加以妥善保管,发票凭证要写明具体的品种和数量,有特殊要求的应当在发票中注明。 (4)要保留种子包装袋,最好留有未种植完的样品,在购种数量比较多的情况下,最好留有未开袋的样品。 (5)因种子质量而造成损失后,及时与经营者联系,协商请求赔偿事宜。 (6)在田间可以鉴定的时期内,报请当地种子管理部门及时组织专家鉴定,并出具损失证明。 (7)通过多种途径,寻求损失赔偿。 主持人:我是临江乡王埠村的村民,听说今年的农业"三项补贴"实行了改革,请问调整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哪些情形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杨定胜: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2016年进行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将原农业"三项补贴"即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内容有两项: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农户;2、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主要支持通过土地流转、土地股份合作等形式形成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通过土地托管、订单农业等形式实现规模经营的主体和为生产提供规模化社会化服务的生产服务主体。 下列情形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3、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4、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包括:在设施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如,工业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育种育苗场所、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用地和环保设施用地;农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从事粮食生产的配套设施用地。如,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用地;5、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6、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7、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主持人:我是水稻种植大户,每年到6月份的时候水稻叶片上会出现大量红褐色的病斑菱形病斑,请问你们专家这是怎么回事?有什么办法防治吗? 杨定胜:是稻瘟病中的叶瘟,稻瘟病在我市各水稻产区均有发生,主要为害叶片、茎秆、穗部。根据为害时期、部位不同分为苗瘟、叶瘟、节瘟、穗颈瘟、谷粒瘟。稻瘟病的发生与水稻品种、栽培密度、施肥水平、灌水技术、气候条件等有密切的关系。为了有效防控稻瘟病的危害,应遵照"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植保方针,应用农业和化学相结合的综合防治措施,迅速控制病情的蔓延。具体技术措施如下:(1)选育、利用抗病良种。(2)种子消毒,减少菌源。药剂可选用强氯精片剂500-1000倍液,浸种12小时捞起洗去附在种子上的药液再经清水浸12小时催芽后播种。(3)带药移栽:在秧苗移栽前3天,每亩用75%三环唑40-50克喷雾可有效控制叶瘟发生。(4)施足基肥,早施追肥,中期适当控氮抑苗,后期看苗补肥。(5)化学防治:苗、叶瘟,如秧苗出现病斑,尤其是急性病斑出现时,每亩用75%三环唑可湿性粉剂30克或40%稻瘟灵乳油100克。重病田须5-7天再治一次。穗颈瘟,水稻破口始穗期施第一次药,在齐穗期再补施第二次。 主持人:我是涂家垴镇张远村农民,外出打工多年,今年回村里种植了50亩水稻,没什么种植经验,要是在种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怎样能够快速解决? 杨定胜:我委今年建立的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可以帮你解决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农业技术方面的问题。你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与我市农业领域权威专家取得联系:1、拨打12316热线电话直接与专家连线沟通。2、登录鄂州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站,在专家库中选择你认可的专家进行咨询。3、在手机上安装鄂州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APP,通过微博、微信、QQ等通讯工具与专家实时连线咨询问题。 主持人:我是燕矶镇茨塘村的村民,毕业了我想回老家办个养鸡场,在哪里能够学习养殖技术?哪里能够买到有本地特色的技术资料? 杨定胜:想要学习养殖技术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学,登录鄂州12316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网站,点击农民课堂栏目可以学习浏览你需要的内容。二是培训,你可以关注我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动态,参加培训。 我委近年组织农业专家编印了一批涉农领域教材和资料,这些书籍收录的都是具有鄂州特色的农业技术资料,应该能够帮助到你。你可以到市农广校(农业综合大厦310室)查看。 主持人:我是西山街办华光村的养猪户,想建沼气池,不知道现在有没有补贴政策? 杨定胜:国家自2003年启动生态家园建设以来,建沼气一直有补贴政策。经过我们的积极争取,今年在我市建8个立方米的沼气池,只要是经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国家将给予1900元补贴。其中:灶具、管网补贴400元,技工劳务费1500元;建200立方米小型沼气工程,项目补贴12万元,主要支付主体工程技工劳务费和储气、安全防护设施、管网入户开支。 主持人:我是杜山镇先台村村民,2006年建了1个沼气池,去年冬季以来感觉产气越来越少,不知是什么原因? 杨定胜:沼气池管理很重要,如果管理不善会影响产气效果。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误投了剧毒农药、辛辣物、电石、洗衣粉、洗衣粉水等入池。解决方法:将池内发酵原料取出,加入新料。二是料液过酸、过碱。解决方法:料液过酸,加入适量的草木灰或石灰水的澄清液,并把它们与发酵液搅拌均匀;料液过碱,把新鲜的青草粉碎直接或拌入新鲜的牛粪加入池内,调节PH值为7~8。三是不及时大换料会导致有效发酵池容减少。解决方法:大出料一般使用进出料服务车,既安全,效果又好。你可以联系附近的沼气技工汤清付上门服务,他联系号码:15871508523。沼气池立春后不产气。主要是由于原料浓度过高或失效造成的。解决方法:在春节过后,往沼气池中加入适量温水,从而逐渐潜换出冬天高浓度的发酵原料。对于停用一个月以上的沼气池需将老液抽出30%~50%,加入浓度为6%的发酵原料与沼液。 主持人:我是乍州社区的居民,春节到隔壁六十社区看到他们建了一个大沼气池,居民用沼气做饭很方便,又节约。请问我们这里为什么不做? 杨定胜:首先感谢你关心沼气建设!你想了解的是我市建设的小型沼气工程政策,六十社区200立方米沼气集中供气工程是2012年10月建成投产的,目前已经历了4个冬季,有58户使用,效果很好。今年我们将在全市优先选择20个入住率高的社区或居民集中的自然村继续推广。建小型沼气工程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拥有合法的工程建设用地;二是拥有一定数量原料来源和消纳沼肥的潜在对象;三是工程业主愿意供沼气给周边农户使用,签订30-50户农户供气合同;四是拥有农业部认定的高级沼气生产工参与工程建设施工和运行管理。如果你们社区有意愿可到所在地基层农业服务中心申报。 主持人:我是沙窝乡的一个养猪户,现在兽医站来搞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场一策"的情况调查,据乡兽医站的同志说,今后如果排污不达标就不能养猪了,请问市畜牧局领导这是否属实? 杨定胜:是的。国家对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十分重视,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6月3日,市农委下发了《鄂州市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市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近期,市畜牧兽医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一次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一场一策"情况的摸底调查,要求所有的畜禽养殖场户务必在明年5月份之前完成养猪污染治理任务。如果到时候你猪场不能完成治污任务,将会受到环保方面的处罚,很有可能取消养猪资格。 主持人: 我是一名养殖户,听说现在我市正准备划分禁养区和限养区,请问市畜牧兽医局领导,什么时候开始实施?如果我要在别的地方搞养殖,有什么手续? 杨定胜:这位同志政策敏感性很强,这也是许多畜禽养殖户关心的话题。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大势所趋。根据市领导的要求,我局已完成了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相关文件的起草工作,正准备向市政府办公室提交《鄂州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管理暂行办法》,预计在8-9月份颁布实施。按规定,我市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户将在2017年前要全部予以关闭。 如果你要再建设养殖场,必须符合畜牧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适宜养殖区内进行。在建场前务必到当地环保部门申办环评手续,再到市畜牧兽医局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方能从事畜禽养殖。谢谢。 主持人:我是养猪专业户,听说现在鄂州建了病死猪处理中心,请问如果我场里死了猪怎样申报处理? 杨定胜:为了全面推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止畜禽疫病传播,保障畜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畜牧业健康发展,2015年市政府投资500余万元在我市泽林镇建设了"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并将"中心"建设纳入政府"十件实事"之一。目前"中心"已建成投产,根据相关规定,全市养殖环节的病死猪由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统一收集处理。病死猪申报处理程序如下: 养殖场出现病死猪后,首先向当地兽医站报告,经兽医站工作人员对病死猪进行诊断后,由养殖场按要求对病死猪进行拍照存档,运送至冻库暂存。养殖场暂存病死猪达到一定数量后,与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和当地财政部门联系,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会及时安排专用冷藏车来收集病死猪,在官方兽医和当地财政部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对收集现场拍照,核对病死猪数量,按要求填写《鄂州市病死猪收集运输处理单》(四联单),三方核对无误签名确认后,由市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及时将病死猪运送无害化处理。 主持人:我是一名养猪户,听说卖猪时要进行申报检疫,开一个什么证明,请问这个应该么样办? 杨定胜:根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的规定,出售动物应当提前3天申报检疫。您在卖猪前向当地的动物检疫申报点申报检疫,提交检疫申报单。申报检疫可以采取申报点填报、传真、电话等方式申报。采用电话申报的,需在现场补填检疫申报单。出售的生猪必须来自非封锁区或者未发生相关动物疫情的饲养场(户),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了强制免疫,并在有效保护期内,临床检查健康,有养殖档案相关记录和畜禽标识符合农业部规定,经检疫合格,官方兽医就会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有了这个合格证明,您养的猪就可以放心地卖了。 主持人:我是一个养羊户,前年刚投资养羊,现养羊100多只,听说羊有一种病叫"布病",会传染人,请问畜牧兽医局专家,究竟是怎么回事? 杨定胜:这位朋友你好,你刚才提到的羊病布病,医学名称叫"布鲁氏菌病",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畜健康和阻碍畜牧业发展的人畜共患传染病,我国将其列为二类动物疫病。动物感染布病的主要特征是引起母畜流产,公畜出现睾丸炎。人通过与动物接触感染本病,其临床特点为长期发热、多汗、关节炎、睾丸炎、附睾炎和孕妇可引起流产等。 近年来我省频有人布病病例报道,但布病可防可控,湖北省畜牧兽医局已2015年在全省实施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工作,对重点区域推广羊布鲁氏菌病净化,对发现的阳性羊只及时进行补杀,并按《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标准》全面进行处置。在这里提醒你的是在今后养羊过程中,要科学管理,严格消毒,注重个人防护,同时要配合乡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开展采血监测。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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