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机动车注册登记
受理机构 : 鄂州市公安局
法定办结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西路165号,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1-5号窗口。
办事大厅: 鄂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夏季2:30-6:00)
申请条件: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材料 :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国产车)
4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进口车)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若通过联系核查的,可不提供)
6车船税纳税或免税凭证(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或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的除外)(若通过联系核查的,可不提供)
7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8代理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人为单位的,或机动车所有人委托他人代办的)
9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十天)(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和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认定的免于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除外。但免于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需提交:1、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2、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未申请注册登记的;3、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咨询电话 :0711-3354967
咨询网址:http://zwfw.hubei.gov.cn
 
在线办理:【点击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