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获评“第七届鄂州市道德模范”

弘扬真善美 传播正能量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3-01 语音:播放

  本网讯(记者徐麟 见习记者周梦伊)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赵天明等10人获评“第七届鄂州市道德模范”。

  为充分展示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凝聚全社会向上向善的强大力量,打造“德善鄂州”,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融媒体中心在全市组织开展第七届道德模范评选,涵盖“敬业奉献模范”“助人为乐模范”“孝老爱亲模范”“诚实守信模范”和“见义勇为模范”。经过层层推荐、严格审核、多级评审、综合评定、媒体公示等,赵天明等10人获评“第七届鄂州市道德模范”。

  戊边卫国十三载后转业到市检察院反贪侦查岗位上的赵天明,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用勤劳双手战胜贫困后,潘四清致富不忘乡亲;十年如一日,刘国清悉心照顾患病的妻子;诚信为本、一诺千金,余安祥坚持诚信待人;参与火灾救援不幸身陷火海,献出宝贵生命的万桂芳……他们来自各行各业,以不同的方式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自2008年开展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以来,在全市形成了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的浓厚氛围,大力提升了我市公民道德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尤其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涌现出一批不惧生死、奋勇逆行的抗疫先进典型,为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厚的道德滋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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