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建设“水宁水丰水活水净水美”美丽鄂州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09-12 语音:播放
本网讯(记者童庆)昨悉,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积极推进《鄂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落实,分解年度重点工作及任务,推进各地各部门按时完成年度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建设“水宁、水丰、水活、水净、水美”的美丽鄂州。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水环境质量,保障水生态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市政府于6月份出台《鄂州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从全面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推进经济发展绿色转型、全力保障水生态环境安全、加强水资源节约和保护、加强水环境管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强化环保科技支撑、严格目标管理和考核奖惩、加强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等10个方面着力,实现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优良水体比例增加,污染严重水体较大幅度减少,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良好的总体目标。
  为加快全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市环保委办公室迅速出台分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求、重点工作任务部门分工方案、地表水断面清单、地下水水环境质量考核表、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环境质量考核表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实施方案,扎实推进各项工作。
  市环保委办公室要求,各地要抓紧制定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各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于9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实施计划,逐年确定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并报市政府备案。
  市环保委办公室强调,各地要制定实施达标方案,确保水环境质量达标。要根据地表水水体(断面)水质情况,及时将不达标水体(断面)作为优先控制和整治断面,按照市政府要求逐一制定达标方案,在编制过程中广泛征求公众意见,落实治污任务,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达标方案在12月底前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同时,要加强水质监控和污染防治,确保水质稳定和持续改善。
  市环保委办公室要求相关责任单位按照重点任务清单及部门分工方案,加快推进,倒排工期,做好工作部署和落实,严格按期完成时限要求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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