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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归档】主城区摩托车电动车综合整治
无牌摩托车逆行撞上小型客车负全责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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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30日7时,刘某驾驶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凤凰路逆向行驶至鄂州大剧院岗亭处时,与廖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鄂G16×××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
当事人刘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的规定,负全部责任。(记者温博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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