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徐麟 见习记者周梦伊)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清芬、周秀华、吴友安,秘书长王时文,在我市分会场参加收看收听。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是我国第一部流域法,是“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长江基本法,将于3月1日起施行。
就我市贯彻落实好《长江保护法》,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更大决心、更硬作风、更实举措守护好一江碧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推动《长江保护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络,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标对表,尽快对我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该制定的制定,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确保符合《长江保护法》的规定。履行好人大对长江大保护的监督责任,督促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确保《长江保护法》取得最佳实施效果,奋力谱写我市生态文明建设高质量发展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