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扎实推进长江“十年禁捕”行动

处置渔船2708艘 安置退捕渔民2910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1-09-14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 周奥)近日,我市6个市直部门联合印发《鄂州市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垂钓管理暂行办法》,对生产性垂钓行为和娱乐性垂钓行为进行了明确区分,进一步规范了娱乐性垂钓行为。相关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肯定。

  目前,全市已处置禁捕退捕渔船2708艘,安置退捕渔民2910人,补贴社保资金1.12亿元,实现应禁全禁、应退全退、应拆尽拆、应补尽补,确保一江清水、两岸葱茏。

  高位推动,工作先人一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禁捕工作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巡江巡湖活动,检查督办工作落实情况。我市先后制定出台10余份文件,就长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18年1月1日,我市启动梁子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梁子湖武昌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捕工作。长江鄂州段从2020年7月10日开始实施十年禁捕。

  长效监管,织密责任网络。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群管群护,张贴《禁捕通告》3000余份,发放《致渔民朋友一封信》8000余份,印发长江禁捕宣传卡片5200张,推送禁捕短信40万条。充实基层护渔力量,建立江段长、岸线长责任制,完善禁捕保护责任网络。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投入800万元在长江沿线布设22个高清探头,构建全水域、全时段智能监控网络。加强水域内船只管控,全市禁捕水域内共有各类退捕渔船2708艘,已完成拆解2670艘,为满足周边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保留的38艘船只全部实行编号标识管理,每艘船都固定停靠点,船舶业主签订了不得从事生产性捕捞承诺书。强化日常监管。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车辆588台次、船艇231艘次、执法人员576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餐饮经营户、电商平台1.8万家次,拆除、更改江鱼招牌和菜单59个,营业执照变更37家,查扣湖北特产麻辣江鱼包装1万余个,营造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良好氛围。

  联合执法,加强部门协作。今年1月1日,市公安局巡特警支队、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湖北省梁子湖管理局联合成立了全省第一支长江禁捕快速反应联合执法支队,目前,已开展联合巡查50余次,处理非法捕捞案件9起。完善执法机制,我市与武汉市、黄冈市签订“跨界水域协同执法合作协议”,共同开展长江岸线巡江执法2次,有效杜绝非法捕捞“躲猫猫”行为。

  渔民保障,做好转产安置。目前,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民2910人,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1614名渔民全部实现转产就业安置。开展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养殖技术培训、护渔员培训、暖心行动等活动,共举办培训班12期,培训500人次,稳定性就业比例从48%提高到82%。推荐岗位就业,举办渔民再就业专场招聘会11场次,提供就业岗位8000多个,渔业产业安置105人、企业吸纳523人、公益岗位安置53人,让渔民实现就近就业。支持自主创业,针对114名有创业意愿的退捕渔民,我市采取“创业担保贷款+创业培训”模式,提供免费创业服务,帮助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落实社保。我市积极筹措社保补贴资金,2020年应发放社保补贴资金3196万元,已全部发放到位,退捕渔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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