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虎”记——万恒君黑社会组织团伙受审纪实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9-11-30 语音:播放

  11月13日一大早,鄂州的大街上警笛声大作。“黑社会头目万伟案件开庭了。”“万伟是鄂州的黑老大,他这也是罪有应得。”当鄂城区人民法院审理万恒君(又名万伟)及其团伙成员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法槌敲响时,人们奔走相告。

  初显恶名

  万恒君,1970年出生于黄冈,后来到鄂州生活。上世纪90年代,因为他爱逞强斗狠,混迹于鄂州街头。万伟伙同黄某明网罗社会闲散人员胡某勇、曹某武、熊某胜、江某、卢某、熊某建、吴某武成立名为“东门九虎”的非法社会组织,自封“头虎”、老大,盘踞在鄂城区城关东门一带,打击排挤竞争对手,争夺南门集贸市场、十字街集贸市场等处的猪皮生意,逐步积累钱财,并初显恶名。

  提起万恒君可能很多人不知道,但说到万伟是路人皆知。2000年12月10日,万恒君保外就医期间,伙同同伙余某丰等人当街殴打、持刀砍伤夏某,进一步确立了非法权威。为扩大非法影响和增强犯罪能力,万恒君此后又陆续网罗付某、黄某、胡某明、吴某、李某高、李某广、王某、杨某、余某兵、李某、熊某谦、熊某桥等人,逐步形成了以他为首较稳定的犯罪组织。

  组织成立

  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认为,该组织人数众多,组织者、领导者明确,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组织结构比较稳定。被告人万恒君发起、创建该组织,对整个组织的发展、运行、活动进行决策、指挥和管理,为该组织的组织、领导者;被告人余某丰、黄某明、付某、黄某、胡某明、吴某等6人多次积极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参与较严重的犯罪活动且作用突出,在该组织中起重要作用。其中,余某丰多次指挥或积极参与实施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长时间在该组织中起重要作用,为骨干成员。李某高、李某广、王某、杨某、李某、余某兵、熊某谦、熊某桥等8人加入并接受组织的领导和管理,参与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一般成员。

  为非作歹

  万恒君等人利用、依靠非法强势地位和影响,实施敲诈勒索、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插手经济纠纷等违法犯罪活动和利用其他不正当手段,大肆聚敛非法经济利益。2008年,万恒君等人在鄂州市某公司办公场所开设赌场抽头渔利200余万元;2010年11月,万恒君以帮助贷款为名非法收取卫某支付的好处费3900万元;2012年至2015年,该组织敲诈勒索程某55万元;2014年至2015年,该组织在鄂城区建设街、北门一带收取“牌铺保护费”1.43万元;万恒君还利用组织恶名强行向鄂州市多名开发商、企业家及其他人员“借款”计3900余万元,所获利益用以笼络人心、强化控制和维系组织的生存发展。这伙人还非法插手民间纠纷或经济纠纷,在相关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严重破坏鄂州当地的投资环境及经济发展环境,严重破坏当地社会生活秩序。

  境外落网

  万恒君一伙大肆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当地恶名昭著。多名合法权益遭受侵害的群众不敢通过正当途径举报、控告,对在当地生活的群众形成心理强制和威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始后,万恒君被被害者和群众举报。刚刚上任的市公安局局长薛四清高度重视,亲自督办,指示“迅速核查,挖深打透”。

  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对万恒君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立案侦查。万恒君自知罪孽深重,潜逃到缅甸躲藏起来。2017年5月,市公安局发布通缉令,万恒君被列为首名通缉对象。2018年5月24日,专案组掌握了他在缅甸活动的重要情报,市公安局立即成立追捕小组。

  在省公安厅的大力支持下,追捕小组火速赶到云南,大力侦察并开展境外追逃。在云南警方协助下,缅甸警方将万恒君成功抓获,并将其移交给追捕小组。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万恒君等15人无视国家法律,聚集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并用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同时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称霸一方,对当地和采砂、房地产开发等行业或领域形成非法控制和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开设赌场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院将根据依法查明的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择日宣判。

  全媒体记者 温博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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