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店开发区重拳出击扫黑除恶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9-12-04 语音:播放

黄韩涉黑案庭审现场

  本网讯(记者李文晋)自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葛店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截至目前,开发区共打掉黄韩、徐某凯、刘某等涉黑犯罪团伙3个,程某山、李某启等涉恶团伙2个,涉九类犯罪团伙7个,打掉以基层村支部书记为首的违法犯罪团伙2个,共刑事打击团伙成员95人,移送起诉71人。

  众多战果中,以黄矶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黄韩涉黑案影响最大,群众反映强烈。

  2005年,黄韩及其兄弟黄某混迹于社会,为树立恶名,争夺所谓“江湖地位”,先后将“两劳”回归人员、社会闲散人员黄某能、高某、陈某等人招致麾下。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于2005年在共同实施打砸陈镇批发部寻衅滋事案后正式形成。后逐步发展成以黄韩为组织、领导者,黄某、秦某胜、黄某能为骨干成员,以黄某、陈某、尹某修为积极参加者的犯罪组织。该组织分工明确,通过“2006年9月故意伤害高某某案”“2007年故意伤害张某某等人案”“2010年电厂路口聚众斗殴案”等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开设赌场、敲诈勒索、串通投标等违法犯罪行为,获取巨额经济利益,并将部分收益用于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黄韩通过拉拢他人采取贿选方式当选为黄矶村党支部书记。该组织长期盘踞在葛店开发区黄矶村、罗庄村一带,为非作恶,欺压百姓,对一定区域内生活的群众形成了心理强制,对一定行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了严重影响。黄韩利用组织的势力、影响,获取政治地位,在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把持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称霸一方,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2019年,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黄韩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被依法查处打击。2019年9月11日,华容区人民法院依法对黄韩等2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对组织、领导者黄韩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19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并处没收个人部分财产或者一定数额罚金。

  下一步,葛店开发区将继续在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精准打击、打财断血、毁伞破网、督办检查上下功夫,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