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子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通告(第31号)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03-30 语音:播放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祭扫工作的通知》和市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第18号通告要求,为切实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确保全区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经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研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墓地场所烧纸钱、冥币、燃放烟花鞭炮、点烛烧香等不文明祭祀行为和各类封建迷信祭祀活动,杜绝带火种上山行为。
  二、严禁在“三沿六区”(“三沿”是指公路和铁路沿线两侧可视面、河流主干道沿线两侧可视面,“六区”是指城镇规划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农田保护区)安葬坟墓。
  三、倡导节俭殡葬。墓葬、骨灰存放服务按照有限管控开展,骨灰存取随行人员不超过3名,安葬仪式参与人员不得超过10人,1天内安葬。不能有办酒席、聚众就餐等行为。
  四、提倡“绿色、文明、平安”的祭祀理念。大力弘扬祭祀新风气,倡导“植树植草祭祀、献花祭祀、家庭追思、网络祭祀、书写心灵家书”等一系列文明的祭祀行为,尽可能减少实地祭扫活动或延期开展祭扫活动。
  五、提倡错峰祭祀。自3月25日至4月20日,梁子湖区所有墓地暂停集体性、聚集性现场祭祀活动。提倡区内人员不外出参加祭祀活动,主动劝导在外亲属清明期间不返乡参加祭祀活动。严防联宗祭祖、集中祭扫。发现联宗集体祭扫和宗族集中聚餐的,属地镇(新区)、村干部要及时制止、坚决劝散。祭祀人员戴口罩并保持一定的距离,确保安全文明祭祀。
  六、各级党员干部必须带头文明祭祀,以身作则,率先垂范,自觉服从疫情防控大局,文明有序开展清明祭扫活动,及时劝阻不文明祭祀行为。
  疫情发生以来,全区广大居民积极响应号召,主动配合防控,遏止了疫情的肆虐。希望大家继续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用战“疫”的捷报告慰先人,缅怀亲人、追思先辈。对违反通告要求,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理,危害公共安全,造成社会恶劣影响,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梁子湖区新冠肺炎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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