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困难群众撑起“暖心伞” 全市发放临时救助金553万元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12-23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徐麟 通讯员任鹏程)昨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已有2.4万名困难群众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保障范围,其中城市低保对象2674户4130人、农村低保对象10223户16812人、特困供养人员3213人,累计发放临时救助2236人次553万元,为困难群众撑起一把“暖心伞”。

  今年,全市城乡低保扩围增效力度加大,对医疗、教育、残疾保障、婴幼儿营养等必要支出,给予适当扣减,推动低保从“收入型贫困”保障向“支出型贫困”保障延伸。截至12月,全市新增低保对象771户1296人。对低保家庭中获得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增发补助金,每月向13803名低保对象增发重点救助金187万元。对全市2669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逐一进行排查,解决住房安全问题17人,重新确定照料护理人100人,确保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平日有人照应、生病有人看护”,生活状况大为改善。临时救助时效性明显增强,按照每个乡镇(街道)3万元标准配备临时救助备用金,将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审批权提高至低保标准的4倍。取消户籍地、居住地限制,明确由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紧急情况实行“先行救助”,进一步提高救助效率。今年以来,乡镇(街道)直接审批临时救助1430人次238万元,给予外地户籍人员临时救助13人次3万元,困难家庭大学生临时救助534人次124万元。

  我市大力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在救助标准方面,加大农村低保投入,农村低保标准占城市低保标准的89%,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在办理程序方面,城乡低保实行相同的制度安排,审核确认时限统一调整为20个工作日;在临时救助方面,不再区分城市救助对象和农村救助对象,实现救助内容、救助方式、救助资金和救助程序城乡统筹。在巩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救助的同时,加大包括低保边缘家庭等在内的低收入人员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力度,对标对表,区别分类,精准落实救助政策。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