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事项销号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12-05 语音:播放

  按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州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鄂州办文〔2021〕16号)等文件要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8)整改事项已完成整改,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内容

  鄂州市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根本遵循,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定力,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确保力度不减,标准不降,要求不松。要坚决贯彻落实湖北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更加积极主动作为,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拓宽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系统施治推进长江大保护,全面提升绿色发展水平,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守护好碧水、蓝天、净土、青山。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营造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整改目标

  进一步提高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政治站位、思想站位、工作站位,突出工作重点,持续发力攻坚,推动鄂州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整改措施

  (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实施大气污染综合防治。持续推进长江大保护“双十工程”;完成临空经济区再生水厂一期、葛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建设,启动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建立黑臭水体长效治理机制;全面推进洋澜湖综合整治。完善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推进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

  (二)加快推进生态修复。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行动。统筹推进“三线一单”落地应用。落实河湖长制,改善河湖和小微水体水质。推动梁子湖、武城湖、曹家湖等退垸还湖、水系连通,加快梁子湖堤防加固工程、花马湖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建设,推动严家湖生态修复。落实林长制,加快“绿满鄂州”建设。

  (三)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生态价值指标质押融资。运用报纸、电视、新媒体等平台定期刊播生态环保公益广告,全媒体办好《打好三大攻坚战·污染防治》、《长江大保护·鄂州在行动》等专栏专题,讲好生态环保鄂州故事。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等行动。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印发了《鄂州市深入打

  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鄂州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工》,明确了我市今后五年的工作目标和任务,逐条明确市、区各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精准落实。

  (二)加快推进生态修复。持续推进“长江十年禁渔”行动,强力打击非法捕捞行为,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过程均要求开展“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符合性分析。编制《鄂州市河湖长制“十四五”规划》、“一河(湖、库)一策”实施方案(2021-2025年)。市级河湖巡查专班今年以来累计巡查97次、370人次。全面建立市、区、乡镇、村四级林长制组织体系,设立林长832个,树立四级林长公示牌227块。制定《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和四项配套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

  (三)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深化生态价值实现机制改革,

  开展梁子湖生态价值工程探索试点,建立生态补偿机制。以梁子湖区为主的生态价值核算和生态补偿经验做法,入选自然资源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第一批)》。实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运用,建立生态服务价值年度目标考核制度。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3日,共7个工作日)向中共鄂州市委办公室(027-60830620)反映。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