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序号25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3-03-22 语音:播放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验收销号工作的通知》(鄂环督专〔2022〕26号)要求,现将鄂州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省序号2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近年来,湖北省在调整沿江化工企业布局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优化布局仍然任重道远。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明确要求优化长江经济带产业布局和规模,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上中游地区转移,但湖北省一些地方仍引进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 

  二、整改目标 

  坚决禁止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引进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政策要求,沿江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严控污染性较重的化工项目准入。 

  (二)开展行业准入政策宣传,加大《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等法律政策的宣传力度,督促各地抓好政策落实。 

  (三)持续推进日常执法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提前完成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我市共有14家企业纳入《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清单》,其中9家列入2020年任务企业,5 家列入2025年任务企业。截至目前,14家企业已按要求完成整改,通过了验收且销号公示,并向省经信厅进行了销号报备,提前3年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14家沿江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 

  (二)严格新上沿江化工项目准入要求。制定印发了《鄂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将“禁止新建重化工园区”列入我市禁止建设开发利用的要求。严格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政策文件要求,沿江1公里范围内没有规划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没有新增核准备案化工项目。 

  (三)加大长江大保护宣传提高保护意识。我市组织新闻媒体对《长江保护法》进行了专题宣传报道;发改部门组织开展了《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等法律政策专题学习,提高全市发改系统对化工项目准入要求的认识。梁子湖区开展了《长江保护法》执法检查,水利、生态环境等部门也多途径多形式的开展《长江保护法》宣传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提高全社会增强长江大保护意识,推动长江大保护的政策要求在鄂州落地落实;此外,生态环境部门持续推进日常执法,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已立案查处40余起。 

  此项整改工作已完成,将长期坚持。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4月4日,10个工作日)向鄂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027-60830355)反馈 

    

    

  鄂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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