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村生态发展之路越走越宽广

产业扶贫 脚步不停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19-05-07 语音:播放
记者方映忠 通讯员赵小债
  近几年来,华容镇芦花村依靠得天独厚的水资源,发展生态农业,促进集体经济增收、村民致富。
  芦花村毗邻长江黄金水道,是个“水袋子”,到了雨季,防洪能力薄弱,生产生活无法保证。
  2017年,在驻村“第一书记”、工作队和村“两委”成员的集体商议下,瞄准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发力,实现稳定增收脱贫。积极整合盘活“沉睡”资源,依托村集体资产———彭泊湖,将原来已租赁260亩水面采取反租回收,改造成产业扶贫项目,发展生态旅游,打造成集餐饮、住宿、垂钓、采摘为一体的主导产业及新农村生态旅游项目———建设彭泊湖休闲农庄。该项目总投资175万元,其中扶贫资金165万元,村集体自筹10万元。并探索实行“政府+市场主体+贫困户”的产业扶贫模式,通过多方考察、实地调研,选定鄂州市绿博园种养殖合作社作为经营主体,以30万元/年的租金签订有效合同10年,扣除6万元的反租金额,村集体收益可达24万元。按照收益分配原则,收益总额不少于60%要用于扶贫,97户贫困户分红9.05万元,用于30户特殊帮扶(因病、房屋维修)6.44万元,用于村级公益事业建设8.51万元,增强了贫困群众的获得感,提高了贫困群众的满意度。
  芦花村有效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发展的特色产业扶贫项目,每年可取得资产收益30万元,并带动本村贫困户97户246人增加收益进行产业发展,切实增强其“造血”功能。华容镇政府和芦花村每年对农庄进行效益风险评定,镇政府全过程监控监管基金的运行情况并对外公示,有效化解了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的风险。
  组织芦花村开展清产核资,建立村级集体资产台账,及时将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财政资金投入到扶贫项目形成的资产、财政奖补项目资金投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资产的30%登记入账,分类实行动态管理;由村集体选择经济实力强、信誉好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合作,强化风险防控,因地制宜地采取发包租赁方式运营,提高资产收益水平。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收益分享机制,将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到特色种养产业项目形成的资产及取得的收益,主要量化给贫困户;在资产折股量化及收益分红时,根据贫困程度精准实施,向弱势劳动能力和无劳动能力的贫困户、残疾人贫困人口倾斜。
  督促指导芦花村开展资产收益分红工作,解决资产收益扶贫“最后一公里”问题。2018年底,该村已将资产收益24万元进行分配,惠及97个贫困户、246个贫困人口,资产收益分红已成为贫困户尤其是“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贫困人口增收脱贫的重要途径。
  在村设立公益岗和在彭泊湖生态农庄设置爱心岗,专门吸纳建档立卡贫困群众,通过每个人的职业需求,做好农庄内鱼池的养殖工作、绿化环卫的维护工作,以及农庄餐饮的服务工作,切实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众,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收入而达到有效脱贫。
  芦花村因地制宜地发展适合本地特色的产业项目,切实抓住了产业扶贫的四大亮点:一是快,项目建设周期短,贫困群众每年都能拿到收益;二是稳,贫困群众不承担经营风险,由鄂州市绿博园种养殖合作社承担;三是长,贫困群众可获得近10年长期稳定收益,期间不会返贫;四是清,对彭泊湖农庄项目进一步实施退塘还湖、生态修复,生态环境更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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