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脱贫总目标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10-16 语音:播放
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的总体要求,到2019年,实现省定59178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60个贫困村(省定建档立卡贫困村47个、市定相对贫困村13个)全部脱贫出列。
       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通过创业和就业带动一批,新区(村)建设致富一批,助学扶智解困一批,卫生医疗救助一批,干群合力帮扶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实现全市城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收入水平超过同期国家扶贫标准,并力争达到全市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的70%以上,贫困户自我发展能力全面提升,贫困代际传递得到有效阻断。尽最大可能缩小城乡差距,实现“一有两不愁四保障”(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养老保障)。
        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60个贫困村分4批全部脱贫出列。其中:2016年出列45%,2017年出列30%,2018年出列20%,2019年出列5%。主要标准为:贫困村贫困户全部脱贫、贫困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市平均水平70%以上;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各项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贫困村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达到全市平均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