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鄂州市委 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的说明

中共鄂州市委书记 李兵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5-10-20 语音:播放
各位委员,同志们:
  受市委常委会委托,我就《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起草情况向全会作说明。
  一、关于《决定》的起草背景
  党的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将扶贫开发工作和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作为关乎党和国家政治方向、根本制度和发展道路的大事,作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最重要工作和最艰巨任务,提升到新的战略高度。2015年9月,省委十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决定》,强调要确保到2019年建档立卡扶贫对象稳定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县全部“摘帽”,我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市委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对有关工作进行研究部署。通过学习讨论,大家一致认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全会精神,是市委的重大政治任务、重大历史责任,有必要出台符合市情实际的决定,确保“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鄂州落地生根。出台这个决定,主要有两个方面的考虑。
  一方面,我市扶贫开发工作进入克难攻坚阶段。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开发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指出要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有效的行动,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思想,体现了扶贫攻坚的时代特征,是对扶贫开发工作思路与方法的重大创新,为我们做好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提供了根本指针,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前不久,省委、省政府在十堰召开扶贫工作现场会,组织学习十堰“内修人文、外修生态”的扶贫工作经验。9月24日,省委召开十届六次全会,对推进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进行了全面部署。
  鄂州建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对照国家贫困标准,全市还有5917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60个贫困村,住房难、行路难、饮水难、用电难、上学难、就医难、增收难等问题依然存在,因病、因残、因灾致贫返贫现象突出。我市扶贫开发工作已进入啃“硬骨头”、攻坚拔寨的冲刺期。
  另一方面,我市小康社会建设进入决战决胜阶段。
  党的十八大提出“确保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在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奋斗目标是,到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在2010年基础上翻一番,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现阶段的战略目标,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9月24日,省委全会作出了“确保我省在中部地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承诺。
  对鄂州而言,到2019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既有坚实基础,也面临严峻挑战。一是时间紧迫。现在离中央确定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5年多时间,离省委确定的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只有4年左右时间,如果这个时候还不把决战小康同扶贫攻坚扭在一起统筹谋划、统筹推进,率先小康目标任务就有可能落空。二是任务繁重。对照国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计监测体系》和5大类39项指标,2014年我市小康社会实现指数为83.14%,离验收标准仍有较大差距。三是省委有期望。鄂州是全省综合改革示范区、城乡一体化试点市,承担着为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作贡献、打头阵的重要任务,也理应为湖北“率先小康”作贡献、打头阵。四是群众有期盼。建市以来,历届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广大干部群众奋勇争先,小康社会建设成效显著。特别是近年来,通过“一改两化”的深入推进,八大新区的开放开发,众多大项目好项目的竞相进驻,为我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基础上,鄂州要建成的,是更高标准的小康社会,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协调发展的小康社会,是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业现代化和绿色化协同推进的小康社会,是人民群众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的小康社会。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我们要做的,就是让人民的向往变为现实。
  综合以上的考虑,市委认为,精准脱贫是全面小康中的重点和难点,精准扶贫不落一人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脱贫不解决好,全面小康就难以实现。必须把精准脱贫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必须把扶贫攻坚、决战小康作为全市工作大局和中心任务,作为各级各部门最大的政治责任,最大限度地动员各方面力量,最大力度地举全市之力高位推进。能否做好扶贫攻坚、决战小康工作,关系到我们是否与中央和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是否真正做到在湖北“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进程中作贡献、打头阵,是否真心兑现向全市人民的承诺。因此,市委常委会决定,市委六届十次全会重点研究“扶贫攻坚、决战小康”问题并作出决定。这样做,旨在凝聚全市共识,动员全社会力量,采取超常举措、营造超常气场、形成超常合力,确保扶贫小康决战决胜。
  二、关于《决定》的形成过程
  9月上旬,市委组织专班深入农村、深入贫困地区,就推进扶贫小康的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分别就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提出了实施意见,市扶贫办对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数据进行系统分析,提出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为《决定》的起草工作作了前期准备。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召开的部分省区市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全省十堰扶贫工作现场会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研究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市委责成市委统筹办负责《决定》的起草工作。市委统筹办迅速组建文件起草专班,形成了《决定(征求意见稿)》。先后征求市“四大家”领导、市直相关单位、各区意见。10月10日,市委常委召开专题会议,对文件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修改。10月12日至13日,市委召开会议,征求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人士意见。起草专班根据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对文件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决定(讨论稿)》。
  从各方面反馈的意见看,大家一致认为,市委全会研究扶贫小康工作并作出决定,意义重大而深远,符合“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需要,符合我市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的要求,符合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的期盼,有利于精准解决贫困人口脱贫问题,有利于确保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大家普遍希望,通过这个《决定》对全市扶贫攻坚、决战小康工作作出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奋斗目标、确定政策体系、强化主体责任。市委常委会认为,《决定(讨论稿)》比较成熟,可以提交市委全会讨论审议。
  三、关于《决定》的总体框架和主要内容
  《决定》共分为五大板块。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板块主要明确了扶贫攻坚、决战小康的总体要求,提出了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强调按照“精准扶贫、不落一人,全面小康、不漏一项”的总要求,到2019年,59178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销号、60个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全市整体进入更高标准小康社会。
  第二板块为“大力实施‘六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全面彻底消除绝对贫困”,这是扶贫攻坚的关键举措,指明了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路径和办法。包括创业就业带动一批、新区(村)建设致富一批、助学扶智解困一批、卫生医疗救助一批、干群合力帮扶一批、低保政策兜底一批。
  第三板块为“做实做强‘七大工程’,夯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础”,这是决战小康的核心内容和重点工作,提出了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的七项重点工程,包括产业强市富民工程、新型城镇化建设工程、城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智慧鄂州信息化工程、精神文明引领工程、生态文明系统工程、基层党组织建设“堡垒”工程。
  第四板块提出如何创新体制机制,努力增强扶贫攻坚、决战小康实效。包括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健全投入保障机制、建立投入区级整合机制、创新社会扶贫工作机制、完善扶贫小康建设考核评估和约束机制。
  第五板块提出扶贫攻坚、决战小康的保障措施,包括全面落实各级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全面落实部门帮扶责任,强化扶贫小康机构队伍建设,突出群众主体作用,积极营造扶贫攻坚、决战小康氛围。
  四、关于需要说明的几个问题
  1.关于目标任务。目前,我市还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9178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4%;60个贫困村,占全市村总数的19%。到2019年,完成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脱贫是我们的首要任务。小康建设目标着眼于高标准、高质量,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五大方面:一是经济建设跃上新台阶。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提前实现翻番,增长速度处于全省前列。到2019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4 万美元,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33000元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9000元以上。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取得决定性进展,经济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综合发展实力和竞争力显著增强。二是政治建设取得新进展。基层民主不断扩大。依法治市全面落实。法治型和服务型政府建设成效明显。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风清气正、开放文明、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全面构建。三是文化建设开创新局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高。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文化建设领跑全省,基本建成文化强市。四是社会建设实现新进步。群众拥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服务和更舒适的居住条件。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全民健康水平进入全省前列。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明显增强。五是生态文明建设呈现新景象。建设成为全国生态文明示范区。万元GDP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大幅降低,空气环境和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环境更加优美宜人。
  这里有两组数据需要特别说明:一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59178人是对照国家贫困标准,经省扶贫办确认并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口,不包括主城区、葛店开发区、鄂州开发区等地的城镇贫困人口。市委常委会决定,从明天开始,各级干部要进村入户,重新调查甄别城乡全体扶贫对象。鄂州城乡实际有多少贫困人口要以这次入户调查为准,并以此为基础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二是几项经济指标。到2019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是按照经济年均增速8%至9%之间测算的。城镇常住居民、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分别是按照8%、9%左右测算的。这几项指标,既体现了“跳起来摘桃子”的要求,又与当前经济新常态的趋势相吻合。
  2.关于社会责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方方面面,做好这项工作,必须抓好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实。《决定》提出,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践行“三严三实”,把扶贫攻坚、决战小康的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扶贫小康决战决胜。第一,明确了市区乡镇三级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特别是区级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建立了扶贫责任到人、任务上肩、上下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决定》明确,要严格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限期脱贫小康责任制。第二,明确了各级领导和部门的帮扶责任。建立精准扶贫“四包六定”制度,即实行“市领导包新区、街办、乡镇,县级领导包村(社区),科级干部包组,全体干部包户;定对象、定责任、定规划、定措施、定考核、定奖惩”。各行业部门要将扶贫小康工作纳入“十三五”规划,制定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落实分工任务,切实履行协调、监管、督办、考核职责。积极向上争取扶贫项目,拓展扶贫资金来源渠道。全面落实行业部门扶贫小康工作责任制。第三,明确了驻村工作队责任,主要是针对具体困难、具体贫困人口实施全覆盖精准帮扶,形成精准扶贫的“滴灌”网络。
  3.关于政策措施。扶贫开发要啃硬骨头,必须采取超常措施,出台特惠政策,确保资金项目精准直扶到村到户到人。按照省委的要求,《决定》提出,市、区分别按当年地方财政收入增量的15%增列专项扶贫预算,各级财政当年清理回收可统筹使用的存量资金中50%以上用于精准扶贫,建立了与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精准扶贫需求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从2015年起连续五年,市级财政对60个贫困村每村每年安排10万元扶贫开发专项资金,市、区帮扶贫困村的各部门按每年不少于5万元和3万元用于对口帮扶,强化了投入保障机制。《决定》还就医疗救助、教育扶贫、养老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提出贫困户参与医保就医报销比例提高20%;制定贫困户子女教育优惠政策,对贫困户子女实施免费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为城乡贫困户家庭收看有线电视提供“三免费”(免费送电视机、免初装费、免四套节目基本收视维护费)。这些保障性政策都是根据我市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实际,采取的定向施策、靶向治贫的托底性措施。
  4.关于考核评估和约束机制。要完成艰巨繁重的扶贫攻坚、决战小康工作任务,必须以强有力的机制来推进和保障落实。《决定》提出,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完善精准扶贫、小康建设统计监测制度,制定脱贫、小康验收办法,量化贫困户全部脱贫销号、贫困村全部脱贫出列的指标,量化更高标准小康社会建设的指标。加大对各部门扶贫工作和全面建成小康任务的考核力度,将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目标考核和党员干部实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在扶贫小康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干部,在评先评优、表彰奖励时优先考虑,任职时优先提拔。对没有完成任务的,严格按程序进行问责。
  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贯彻实施好《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大家深入思考,认真讨论,相互启发,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共同努力把这次全会开好,把这个《决定》修改好。我们相信,只要全市上下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埋头苦干、善作善成,鄂州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标准小康社会的目标就一定能够如期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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