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精准扶贫救助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鄂州市人民政府网 日期:2017-06-13 语音:播放
为了确保我市贫困家庭子女平等接受教育权利,加强我市贫困家庭子女入园、入学救助工作,全力推进教育精准扶贫,根据《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关于推进教育精准扶贫切实加强贫困家庭学生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教财【2015】10号),现将我市教育精准扶贫救助政策解读如下:
  一、学前教育
  资助对象:在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各级各类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儿童(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给予1000元生活补助。
  二、义务教育
  资助对象:在鄂州市范围内就读小学和初中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1、学杂费全免;
  2、寄宿生可以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
  三、高中教育
  资助对象:在鄂州市范围内就读,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在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1、学费全免;
  2、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四、中等职业教育
  资助对象:在鄂州市范围内就读,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在校在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资助标准:
  1、学费全免;
  2、按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五、泛海计划
  资助对象:
  1、高中学校享受高中免学费应届毕业高考报名学生(包括建档立卡、残疾、农村低保及农村特困供养)、往届高中建档立卡高考报名学生;
  2、中职学校建档立卡家庭应届、往届毕业高考报名学生。
  资助标准:全省资助1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每人5000元。
  六、大学教育
  资助对象:建档立卡家庭的学生及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基本费用的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本市,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全日制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可在本市户籍所在地申请助学贷款。(大学生其他的救助在就读学校申请)
  资助标准:
  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生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
  贷款流程:请登录www.csls.cdb.com.cn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查询。
  咨询方式:
  鄂州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11-3386030
  鄂城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11-3877581
  华容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11-3589707
  梁子湖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711-2417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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