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鄂州市地方金融局 日期:2023-03-21 语音:播放

  今年以来,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学习精神,开展法治建设,优化营商环境,为助推我市武鄂同城、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金融保障。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

  1.成立工作专班。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剑涛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金融二科具体负责法治建设的日常工作,细化了工作责任,为全年法治建设工作奠定了基础。

  2.明确了工作目标。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制定了年度工作目标,对我局治市建设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年初印发了《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进一步明确了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二)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市有关法治建设会议精神

  我局多次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通过学习,使我们深深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通过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市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就是要带头尊崇法律、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切实把科学理论贯彻落实到履职尽责、干事创业、为民服务的全过程、各方面,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不断开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自觉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实践者。

  (三)开展法治建设主要工作

  1.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在局党组会上、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进行传达学习;认真组织全局干部参加全省学法用法和考试平台组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和考试,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地方金融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

  2.深入推进“八五”普法。按照省委和市委关于“八五”普法的部署要求,全面把握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新形势新任务,结合地方金融工作实际,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根据我市八五普法工作安排,5月31日上午,市地方金融工作局联合李家境村委,在村三楼大会议室举办了一场专题为“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暨防诈骗知识普及宣传活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全体机关干部、李家境村部分村民参加了该活动。本次宣讲活动主要就《民法典》重要内容——物权法篇进行了宣讲。通过讲解物权的特点、重要性,物权的价值定位以及物权编相关规定的理解与适用等内容,运用较多的经典案例,采取提问式的讲解方式,使宣讲更好地入脑入心。市地方金融工作局相关工作人员将诈骗的七大类型、套路以及防范建议同在场的每一位听众进行了共同的学习与交流,促进大家不断树牢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觉悟。

  3.健全法治建设责任制。强化法治建设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党组推进法治建设的牵头抓总作用,及时传达贯彻推进法治建设各项部署要求,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加强对法治建设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和工作保障。坚持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与其他各项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4.加强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宣传活动。3月24日,市处非办联合鄂城区处非办,在雷山社区举办《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宣讲报告会,向市民宣传识别、防范、举报非法集资和电信网络诈骗知识。6月15日,以“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2022年我市防范非法集资等金融风险集中宣传日活动在镜园社区广场举行。鄂城区、各相关成员单位以及金融机构共计33家单位参加活动。现场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0余份,现场咨询人数300多人次。今年6月下发《关于开展金融知识进基层宣讲活动的通知》(鄂州防金指办〔2022〕3号),联合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分公司选派金融公益宣讲专员,在全市范围内广泛开展金融知识进基层宣讲活动,通过层层选拔培训、严格考核结业后,47名金融公益宣讲专员深入基层,为城区1515名基层群众进行了81场次面对面精彩细致的宣讲,使这些基层群众加深了对金融知识、金融政策的了解,进一步筑牢了防范金融风险的意识,为基层群众更好“守住钱袋子 护好幸福家”夯实了基础。

  5.加大金融风险排查力度。印发了《2022年全市各行业领域金融风险排查工作方案》,从1月至4月,利用3个月时间对全市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开展全面摸排。要求各区、各相关主(监)管单位集中力量开展各类金融风险隐患大排查整治活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风险”的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分工,对全市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进行了全面动员和部署。对已排查出来的养老领域、网络平台借贷、民间投融资、教育领域等风险逐一建立台账,加大督办力度,要求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化解措施,稳妥推进各类风险的打早、打小,遏制风险蔓延。

  6.做好涉众金融案件风险管控工作。印发了《鄂州市2022年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点》,利用六个月时间对全市非法集资风险开展专项排查,督促各地、各部门建立风险台账、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稳妥处置化解风险。要求各区、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维稳“第一责任”,围绕“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效果好”的总要求,摸清找准我市非法集资、投资借贷、银行协解群体等涉稳矛盾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关口前移,加强对矛盾纠纷特点规律的分析研判,找准容易引发安全稳定的重点环节,提出源头化解意见、措施,切实做到发现早、化解早、处置早,坚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置在萌芽状态,确保不上行、不外溢。严防发生群体访,严防发生越级到市赴省进京访,严防因矛盾纠纷激化引发个人极端案件或群体性事件,切实维护我市政治社会大局稳定。

  (四)大力开展优化法治金融营商环境

  一是强化金融政策支撑。2022年先后制定了《2022年鄂州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要点》《鄂州市金融助企纾困发展的若干措施》《鄂州市中小企业续贷周转金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并予以落实,有效提升全市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二是巩固深化银企合作。2022年先后开展“早春行”、乡村振兴、科技、普惠、物流、绿色、交通、纾困等8场专题银企对接签约活动,促成14家金融机构与278家企业签订合作协议379.9亿元,截至11月末资金履约率达92.14%。

  三是持续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小微、绿色、科创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金融支持力度。截至11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新增43.61亿元,同比增速32.69%;绿色贷款新增31.34亿元,同比增速76.88%,全市已申报首批科技创新再贷款16.42亿元,交通物流再贷款2691万元、碳减排支持工具8170万元。

  四是降低企业担保费用。市担保机构将单户担保金额500万元及以下的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的融资担保费率降至1%。截止2022年11月底,为317家企业减免担保费957万元,对41家企业让利退担保费用49.75万元,综合担保费率较基准费率下浮46%。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由于我局仅有对地方金融组织履行检查的职能,没有行政处罚权,故在行政处罚制度建设方面有所欠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坚持五个原则情况。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剑涛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在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全年举办法治专题学习培训5次以上;带头参加并督促全局机关干部参加“法宣在线”和“鄂州行政执法监督小程序”平台学习和测试。

  (二)履行法治职责情况。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剑涛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全局干部自学内容,要求全局干部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自学,并积极交流学习心得。及时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法治建设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抓好落实。

  (三)做到四个亲自情况。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剑涛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亲自听取本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研究一次法治建设工作,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治督察活动。

  (四)述职检查督查情况。我局已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领导班子和个人年终述职内容,对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和相关督查。

  (五)法治履责问责情况。我局已于8月对相关内设科室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和专项督查,完成情况较好。

  (六)党委领导核心情况。我局于年初制定《市地方金融工作局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局党组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认真组织法治绩效考核工作,较好完成了年度考核任务。

  (七)履行政府职能情况。我局制定了《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举措》《鄂州市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三查一谈”工作机制》《鄂州市地方金融组织风险处置方案》《2022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各类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工作的通知》等。开展“清减降”行动,创新“388”信贷审批新模式,各银行机构承诺并落实小微企业平均办理环节不超过3个,办理时间不超过8天、申请材料不超过8件的“388”审批要求,实现从受理到授信审批平均办理时限5.2天,与上年同比下降3.9天,实现贷款额度的普遍提高和审批时限的普遍下降。

  (八)依法依规决策情况。我局不断健全完善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依法依规决策,制定了重大决策目录;已聘请专职律师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

  (九)督促提醒监督情况。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秦剑涛作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带头并督促、提醒、监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办事,不断推动领导班子强化法治意识并经常性提醒督促局内设科室负责人强化法治意识。

  (十)学法用法普法情况。我局完善了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参加了“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组织了机关干部进行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学习。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抓好全员普法工作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以组织开展“八五”普法活动为抓手,不断增强局机关和全市金融系统的法律素质,严格执行各项金融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履行成员单位工作职能,切实贯彻市各个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落实各项制度,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二)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群众,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任。一是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确实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发挥好部门职能,谋求行政效能最大化。二是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行政规定,做好金融服务保障工作,在金融服务中凡是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同时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增强人文关怀,不断提升大众满意度。三是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形成局党组一把手亲自抓执法工作、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各个科室抓落实的格局。例行性开展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和报备工作。持续抓好全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和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强化对行政行为的监督,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建立和落实干部学法制度。落实依法行政保障措施,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三)抓好执法监督工作。全面落实“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依法行政基本要求,完善行政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决策权、审批权等重要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对部门和人员的管理、监督;建立完善对行政相对人的监督检查制度,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工作理念,依法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政府网站、电子屏幕等有效途径向社会公开本部门的政务,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各项监督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解决。

  (四)抓好营商环境营造工作。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符合我国国情的金融法治体系的重要指示,结合职能定位,探索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保障市场主题公平竞争与刑事、民事、行政领域交叉职能,加强与司法机关联动机制,健全法治法办程序,不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强化领导干部法治理念,严格依法办事。认真落实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中心组学法一年不少于五次,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各项学法活动。强化依法行政的宣传报道,着力营造浓烈的依法行政氛围。结合12.4宪法宣传日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对实施的新法律、法规、规章制定相应的宣传培训方案和计划,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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