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 鄂州银保监分局关于印发强化“五必”举措做好金融服务的通知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5-11 语音:播放

 

  关于强化“五必”举措做好金融服务的通知

  全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市中小企业担保公司:

  鄂州历经新一轮新冠疫情洗礼,经济发展再一次面临大考。为进一步做深做实金融服务经济发展,帮助各经济主体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银行和担保机构进一步强化“五必”举措,全力做好金融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五必”内容及目标

  “五必”内容:客户必遍访、困难必摸清、政策必宣讲、措施必精准、帮扶必到位。

  工作目标:通过强化“五必”举措,做到对全市各经济主体走访全覆盖,了解疫情影响下的各经济主体在融资方面存在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对当前恢复经济发展的支持政策进行宣读,并通过制定“一企一策”、“一企多策”的帮扶措施,切实解决各经济主体在建设、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合理融资需求问题,促其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二、开展时间及任务

  开展时间:“五必”工作开展时间为2022年5月至7月。

  工作任务:各银行和担保机构通过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组建专班,对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担保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所有经济主体开展“五必”工作。

  (一)客户必遍访。各银行和担保机构工作专班,对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与担保公司有业务往来的经济主体通过电话、社交软件、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做到遍访并做好记录台账。

  (二)困难必摸清。各银行和担保机构工作专班人员在开展遍访工作时,要把为解决市场主体融资诉求“快不快、够不够”作为主导思想,对各经济主体受疫情影响的程度、需要解决的融资具体需求作好全面了解。

  (三)政策必宣讲。各银行和担保机构工作专班人员及时向经济主体精准推送、解读疫后金融政策,宣讲《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2022年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等文件中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利好政策,让经济主体充分享受到展期、续贷、信用贷款、动产抵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首贷培植、融资担保贷款等各项政策支持。

  (四)措施必精准。各银行和担保机构根据各经济主体的实际情况,用好支农再贷款、再贴现工具,开发动产抵质押和信用贷款产品,细化银行内部资金转移定价、不良容忍度尽职免责、绩效考核等要求,优化信贷资源配置,提升服务经济发展能力,根据行业不同情况为其制定“一企一策”“一企多策”的精准融资方案;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的企业,不盲目限贷、抽贷、断贷,及时给予展期、续贷。

  (五)帮扶必到位。根据各经济主体提出的具体金融需求,对满足融资条件的经济主体及时指导申请贷款并尽快放贷;对不符合放贷条件的经济主体,根据其财务、经营及融资等状况,对经济主体提出改进经营管理、完善财务制度、强化信用建设等意见建议,引导各经济主体规范运作、诚信经营、强身健体、健康发展。

  三、工作要求及纪律

  (一)成立工作专班。由市地方金融工作局、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鄂州银保监分局联合组成“五必”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五必”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强化“五必”工作的上下联动,确保工作实效。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具体负责对“五必”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等。

  (二)明确工作要求。为尽快实现各经济主体正常生产经营,各银行和担保机构要夯实责任,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有发展前景但暂遇困难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全面落实省、市关于金融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优惠政策,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五必”工作开展情况要形成定期报送制度,每周五上午12点前向“五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银行和担保机构工作专班不得向各经济主体索取任何报酬,要保守各经济主体隐私,不得干预各经济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向各经济主体硬性摊派相关金融业务,不得扰乱市场竞争秩序、非正当排挤其他金融机构为经济主体提供金融服务。

 

  鄂州市地方金融工作局

  人行鄂州市中心支行

  鄂州银保监分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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