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任鄂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2-06-08 语音:播放

  为依法推进我市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建立健全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根据市检察院、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海关、市工商联、市银保监分局、市经信局等十五个部门制定的《关于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鄂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拟向社会公开选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等专业人员加入鄂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欢迎相关专业人员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范围

  本次选任以鄂州市范围内的相关专业人员为主,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相关专家学者。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当拥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具备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所在单位或者所属有关协会组织同意其参与第三方监督评估工作。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法律;

  2.道德品行良好,具备良好职业操守;

  3.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4.属于专业技术人员的,一般应当持有本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行业工作满五年;

  5.所在单位或行业有定期考核的,近三年内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6.熟悉企业运行管理,有企业合规及法律风险防控的相关经验;

  7.无不适宜履职的情形。

  (二)下列人员不得担任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受到刑事追究的;

  2.受过与执业行为有关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惩戒;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开除党籍的;

  5.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

  1.本人自荐。本人自荐的,需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

  2.行业协会推荐。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企业合规师、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行业协会可以推荐合适人选。

  四、选任名额

  本次拟选任53名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加入鄂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其中,律师10名,注册会计师7名,税务师(注册税务师)5名,企业合规师8名,审计师6名,资产评估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等相关领域专业人员以及有关行业协会、商会、机构、社会团体的专业人员15名,相关研究领域专家学者2名。

  五、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及权利义务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受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指派负责对涉案企业的合规承诺及其完成情况进行调查、评估、监督,包括审查涉案企业合规计划,检查合规建设进展情况,考察评估合规建设结果并提交合规考察书面报告等工作。

  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有权根据履职需要获取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考察活动,接受业务培训。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应当认真履职、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有关保密、回避、廉洁等规定。专业人员系律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等中介组织人员的,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期间不得违反规定接受可能有利益关系的业务;在履行第三方监督评估职责结束后一年以内,上述人员及其所在中介组织不得接受涉案企业、个人或者其他有利益关系的单位、人员的业务。

  六、选任标准

  确定拟入库人选时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执业(工作)时间、政治素质、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表彰奖励,以及所在单位的资质条件、人员规模、所获奖励、行业影响力等情况。本期入库人选的任职期限为四年。

  七、相关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填写《鄂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申请(推荐)表》,经单位盖章后,于2022年6月20日前邮寄至鄂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办公室(电子版同步发送至邮箱:767099029@qq.com)。

  邮寄地址:鄂州市工商联(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北路22号市政府综合楼4楼)

  联系方式:027-60830675/18202778977

  附件:鄂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名录库入库申请(推荐)表

 

  鄂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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