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中国京剧艺术普通纪念币剩余部分(以下简称“京剧币余量”)兑换工作安排,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京剧币余量分配
本次鄂州市京剧币余量为2592枚,是人民银行已出库至承办银行业务库未兑出部分,不包括公众回存部分。鄂州市京剧币余量兑换工作由中国农业银行鄂州分行、中国银行鄂州分行共同承担。承办银行具体兑换网点以及数量安排见下表:
二、兑换安排
(一)时间与方式
鄂州市采取“现场登记身份信息后兑换”的方式开展京剧币余量兑换工作。京剧币余量兑换期为2023年12月6日-12月11日,其中公众个人兑换期为2023年12月6日-12月8日,公众个人兑换和单位团体兑换并行期为2023年12月9日-12月11日。
(二)兑换限额
公众个人京剧币余量兑换限额为20枚;单位团体京剧币余量兑换数量限额原则上为2000枚。
(三)证件要求
1.个人证件要求。个人兑换的有效身份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由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遗失、未成年人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原因,无法出具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可以使用户口簿、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办理。
2.单位团体证件要求。单位团体兑换的有效材料为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说明兑换数量和用途)、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办理人和法定代表人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四)代办要求
公众个人兑换时,每人最多可代5人办理兑换,代领时须持代领人和被代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三、咨询、监督电话
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 0711-3708012
中国农业银行 95599
中国银行 95566
中国人民银行鄂州市分行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