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Ⅲ级

信息来源:鄂州政府网 日期:2020-08-03 语音:播放

  本网讯(全媒体记者 张兮)7月31日,记者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获悉,根据《鄂州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研究,市防指决定于7月31日22时将防汛应急响应级别由Ⅱ级调整为Ⅲ级。

  据了解,我市长江及内湖水位正持续下降。气象部门预测,我市将转入晴热高温天气,无明显强降雨。

  响应级别降低不等于汛期解除。市防指要求,各地各单位仍要高度戒备,退水不退人,降级不减力,落细落实各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思想不松懈。各地要清醒认识当前汛情的严峻性和复杂性,长江鄂州段及梁子湖、梧桐湖等仍在高水位波动,出险几率增大,各级各部门要绷紧思想之弦,发扬不胜不休、连续作战精神,坚决夺取防汛抢险救灾全面胜利。做到工作不松劲。现防守体制机制及责任制不变,要加强退水期工程巡查防守,尤其对超警戒水位的江河湖堤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对历史老旧险段、新出险点、穿堤建筑物、白蚁堤段等加密巡查,做到险情早发现、早处置、早脱险。市防指派出专家组和工作组分赴一线帮助指导督导防汛救灾工作,不定期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汛情通报;各地要按照Ⅲ级响应要求,防汛行政责任人到岗到位,实施指挥,对超警戒水位和超设防水位的堤段,按预案规定,上足巡堤查险人员,落实24小时专管人员和群防巡查措施;市防指成员单位要按职责分工,加强值班值守,积极开展水毁设施修复重建、农业生产自救、卫生防疫、项目建设等工作,确保全市生产生活秩序正常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纪律不松弛。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发扬我市防汛抗洪的优良作风,进一步严明防汛纪律,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以铁的纪律和严实的作风,确保江河湖库安澜。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