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鄂州市教师资格认定的全面指南!在这里,您将了解到从准备材料到提交申请,再到通过审核的每一步详细流程。无论您是初入教育领域的新人,还是希望进一步提升自己教育资质的教师,这份指南都将为您提供宝贵的指引和帮助。让我们携手,一起迈向成为合格教师的道路,书写属于自己的教育篇章!
鄂州市教育局:高中、中职教师资格
负责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在鄂州市的人员申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鄂城区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负责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在鄂城区、临空经济区的人员及鄂州职业大学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华容区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负责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在华容区、葛店经开区的人员及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申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梁子湖区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负责户口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在梁子湖区的人员申报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户籍在鄂州市内的社会人员;
持有鄂州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驻鄂州市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
在鄂州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鄂州市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6年应届毕业生(上半年应届毕业生由学校所在地区教育局负责认定,下半年应届毕业生参照社会人员有关规定进行认定)。
春季
网上报名时间:
4月15日7:00—4月28日17:00
材料审核时间:
4月17日—4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证书领取时间:
6月份(以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
秋季
网上报名时间:
9月14日7:00—9月28日17:00
材料审核时间:
9月17日—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证书领取时间:
11月份(以市教育局官网通知为准)
学历标准
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学历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普通话要求
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体检表中每一项均须完成检查,并有检查结论和医师签名。体检表最后面的“体检结论处”须有负责医师签名,有“体检合格”或“体检不合格”等结论,并加盖体检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表内容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查询。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查询,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网上报名
体检
审核认定
领取证书
(1)网报入口
符合条件的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中的“湖北省”
找到“鄂州市”后点击“市教育局”
找到“业务办理项”中“高中阶段(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后点击“在线办理”
系统会自动跳转到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符合条件的初中及以下(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中,认定权限属于鄂城区、华容区、梁子区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
注册、登录后点击首页中的“湖北省”
找到“鄂州市”后点击相应的地区,进入“区教育局”
在“业务办理项” 中找到“初中及以下阶段(义务教育、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认定”后点击“在线办理”
系统会自动跳转到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申报。
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
(2)报名
完善信息
完善信息。对于账号注册后首次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特别提示: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
如果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不变。申请人可自行在个人信息中心进行信息维护,姓名有变更的,申请人需到个人信息中心的实名核验页面进行修改,再次点击“实名核验”。如果实名核验通过,姓名同步修改成功。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成功。
申请地类型
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鄂州职业大学、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届毕业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认定机构
请根据自己申报教师资格证的种类,按照自己户籍或居住所在区域(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选择认定机构,其中,高中及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选择鄂州市教育局;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选择户籍所在地的区教育局。
注意事项
网报时,请仔细阅读有关规定,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因错报、瞒报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人工修饰或处理的照片均无效。
特别提示:自2024年开始,核验学历需要通过学信网APP进行精准扫码授权。以往核验过的学历也需要重新核验。系统升级还兼顾到账号登录界面优化、全程网办材料上传个性化选择功能及上传材料环节前置、个人照片上传处理功能优化等。相关内容可通过网站“咨询服务”栏目“操作手册”、“常见问题”了解。
内地(大陆)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请申请人及时联系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